743.第743章 节

郭怕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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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朝笑道:“不算了又能怎样?差你办的事,都办好了?”

    翡翠道:“长风院那边已经把东西给冀王府送去了。既是见了王爷,郡主,咱们还在这住一晚上不?真不回辅国公府了?”

    云朝笑道:“墨璞都回去取酒过来了。我也好些天没和哥哥好生说话了,晚上刚好见见哥哥。午后无事,我想回柳叶巷燕家一趟。你去准备好马,咱们骑马过去,也快些。”

    听说去燕家,翡翠当然愿意。昨儿她还和白脂念叨阿弥和听涛呢。

    白脂嘴上没说什么,大概也是很想见一见听涛的吧。

    “哎,我这就去准备。白脂,你陪着郡主进去换一下衣衫。咦,白脂你想笑便笑,忍着做甚?”

    白脂没好气的瞪了翡翠一眼。

    云朝无奈的摇头:“白脂别理翡翠,没事便拿你打趣,不就是听涛对你有些好感么?这又算什么?等再过几年,我让他娶了你就是了。男婚女嫁,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听涛若敢不应,左右你和翡翠两个联手,他是打不过你们的,你们只管打断他的腿!”

    白脂气道:“郡主您又瞎说!什么嫁不嫁的!叫外头的人听了,成什么样子!”

    云朝一点也不在意:“外头的流言我都不在意,还在意这个?再则,我瞧着听涛很是不错,你不爱说话,他偏话又多,才好互补。正合适呢。若是翡翠,将来就得给她找个闷嘴葫芦,要不然两个都停不住嘴,岂不要吵死人?咦,快别瞪我了,走,去帮我看看,穿什么回去好。”

    云朝自来京城,燕家的,宫里的,王府的,独孤家的,再加上刘瑜特意帮她另做的,至少做了几十套衣裳,因此她虽这一向住在辅国公府,但悬藜院里留着的衣衫也不少。

    去的是燕家,云朝便挑了一身白色绸衣,衣裾处用金线绣着金菊,腰间系了金线腰带,头上绾了髻,带了金冠,额间系了抹额,长丝带至脑后飘至胸前,披了黑色的大毛氅衣,脚登饰了金线纹的玄色鹿皮小靴,若不细瞧,哪里看出是个小娘子家?倒叫人生了公子玉如的感概来。

    阿烟一边服侍她穿戴好,一边笑叹道:“才刚郡主穿着朝服回来时,奴婢瞧着雍容华贵,这会儿又清绝如玉,比之十爷都不差了。”

    被人夸赞,云朝还是很臭美的,得瑟道:“那是,也不看看你家郡主是谁。当然,你这也是夸张了,比小十叔我是比不了的,但比起十一叔和云言哥,肯定也不差。对了,我记得我上回在街上买了十二个生肖的陶娃娃,你找出来,我带过去送给大堂兄家的翰哥儿,还有我记得上次阿姐送我的胭脂水粉也有两套没用的吧?左右我也用不上,找出来,回头送给大嫂和琳姐姐。”

    阿霞道:“东西都是奴婢收着的,这就给郡主找出来,还需要带些什么?”

    云朝想了想,又让阿霞找了些药材出来,伯祖父和伯祖母年纪大了,有上好的药材,也能给他们补补身体,万一哪天病了,若需要好药材,也省得四处张罗去。

    虽说之前她也送了不少过去,但既上门,也不好空着手。

    可惜她收罗回来的那些孤本,都在辅国公府呢,若不然,挑两本回去送给大伯父才好。不过又一想,那些孤本都是为了将来书局做准备的,便也罢了。但想着文人没有不爱书的,回头倒是能借过去让他们看一看。

    她这边自要往燕家去。永定侯府里,永定侯费大春今儿刚好没事,正在家里,因听说了云朝的事儿,正与儿子费时说话呢:“明珠与越国公府的亲事前两天退了,我倒觉得明珠郡主是个极难得的,儿子,爹若为你去说这门亲,你觉得怎样?这满京城的小姑娘,爹就看明珠最不错。你要是愿意,我明儿就去找秦王给你提亲,你要知道,这样的好姑娘,打着灯笼也找不来的,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费时觉得,相当不怎样。

    明珠再好,也不能娶回来做老婆吧?

    费时倒是很欣赏她,但欣赏是一回事,娶回来做老婆,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再说了,明珠如今才十二岁,他就是再想讨老婆,也不可能对一个才十二岁的小丫头有什么爱慕之心吧?就算他愿意,等那丫头及笄,还有三年呢,想娶她,至少也得等个三四年,他倒不是等不起,也没想着早成亲,可总感觉要和个才十二岁的小丫头议亲,怪怪的。

    费时无奈的看了费大春一眼:“爹,我知道您喜欢明珠妹妹,可儿子比她大了整四岁呢,这……不大合适吧?再刚,儿子对明珠妹妹,也就是兄妹之情,她还小呢。儿子的亲事不急,大哥的亲事,不是也没定么?哪有兄长未定亲,做弟弟的倒先说亲的?”

    永定侯瞪了儿子一眼:“你哥是你哥,你是你,再说你哥的亲事,你娘也看的差不多了,两三月内,便能定下来。你只说你自己愿不愿意吧。爹可跟你说,明珠郡主着实难得。这样的媳妇,那是万里挑一的。若不是徐苌楚那死小子捅了个娄子,哪里论得上你?徐荣那货,就是仗着他原配夫人的光,才给儿子定了这么门好亲事的,偏他没儿媳福运,好好的儿媳妇,也给丢了。还是爹的眼光好。儿子,你还犹豫什么?明珠丫头长的多好看,还有本事,满京城的小姑娘里,爹再没见过比明珠更适合儿子你的。就这么说定了,爹明儿就找秦王去!”

    费时无奈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本就是要听父母的。爹自去与娘商议就是了。”

    费时虽然觉得这亲事不大靠谱,感觉怪怪的,但若真让他娶云朝,好象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儿。

    正如他爹说的,明珠长的漂亮,勋贵人家的千金里,单论容貌,比得上她的可不多。难得的是,他和明珠都擅骑射,也算有共同语言了,虽只相处过一两回,但很是谈得来,倒比回头找个不知根底的,要好的多。至少小姑娘长的美,看着赏心悦目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