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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爱, 你的订阅比例不足80%, 72小时以后再来哦~ 看这样子,难不成是谁家着火了?
大概过了十多分钟,一个身体健壮的老太太小跑着来到田埂, 扯着大嗓门吼道:“国栋,桂芝,赶紧回家,你家三丫头把厨房烧了。”
此话一出,田里顿时一片哗然。
陈家这三丫头, 可真是能闯祸啊,这小半个月, 一直就没消停过。
听说家里着火了,陈家五口人也没心思干活,急急忙忙赶回家。
彼时,火势已经止住,陈茉顶着一张脏兮兮的小脸,正在接受邻居几个大爷大娘的教育。
徐桂芝是个火爆脾气, 看见三闺女没啥事儿, 厨房火也灭了,抄起院子里的扫帚,追着陈茉开始打。
这次一家人可没人上来劝, 开始收拾厨房里的烂摊子。
陈茉被打的上蹿下跳, 可大门却被徐桂芝提前锁上了, 她跑不出去, 只能在院子里狼狈的躲闪。
徐桂芝这次是真被气着了,17岁的大丫头,啥活儿不会干,还把家里房子点着了,成了十里八村的笑柄,以后还怎么嫁的出去?
再不好好收拾一顿,这死丫头还指不定能闯出什么祸来。
事实证明,挨打确实能长记性。
这顿打以后,陈茉觉得自己整个心灵都跟着升华了,以后只要干活,都格外认真小心,生怕再捅出什么篓子来。
毕竟,扫帚打到屁股上的滋味,她再也不想体会到了。
当然也并不全都是挨打的原因。
自从她一把火烧了厨房以后,这种惊人壮举让她瞬间成了村里的名人,走在路上都能被人指指点点。
听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有小姐命,偏偏一身小姐病。
陈茉活了两辈子,从未这样被人戳着脊梁骨鄙视过。
她暗自咬牙,你们给姑奶奶等着。
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陈家人惊讶的发现,陈茉开始一点点转变。
虽然仍旧不太能吃苦,虽然干活儿仍旧磕磕绊绊不够利索,可她确实在努力着,一点点的成长。
田里的麦子很快就割完了,脱麦子有牛和碾石,女人们负责翻晒。
陈梅总算能从田里抽身,打算去镇上一趟。
她要去看看镇上有没有需要帮工的,等过些天麦子打完,玉米棒子也种下的清闲时候,和徐桂芝一起去镇上做帮工。
这是前些时候,徐国栋说好的。
陈茉等的就是这次去县城的机会。
穿越过来好多天,她一直被困在这村子里,根本找不到怎样发家致富的法子,对于现如今城镇的具体发展走向,也没有个清晰准确的概念。
毕竟只有了解世界,才有可能征服世界。
因为这段时间表现还算可以,所以陈梅很痛快的就答应了陈茉的要求,允许她跟着一起去县城。
这天一大早,陈茉就开始起来收拾自己,先是打水洗头,然后换上自己设计的新衣服。
说是自己设计,其实就是比着她以前见过的衣服,画出来个样板,然后用旧衣服改的。
当然,这种针线活儿陈茉自己是做不来的,都是让陈梅给她做的。
白色衬衣搭配蓝色收腰百褶裙,扎起蓬松简单的丸子头,哪怕素面朝天,可漂亮的脸蛋自带胶原蛋白,看起来俏皮又可爱。
她穿到身上的效果,差点没闪瞎了陈梅的眼睛,有些晕晕乎乎的问道:“老三,你这衣服哪里来的?”
陈茉笑道:“二姐,这就是你给我做的衣服啊。”
生平头一次,陈梅觉得,有个草包妹妹也算不错,至少这张脸,漂亮的让人没有半点脾气。
还有这衣服,如果不是今天要去镇上有正事儿,陈梅都想给自己也做一套了。
姑娘家家的,哪儿有不爱美的呢。
这时候的农村,去一趟县城还是挺不容易的。
因为交通工具只能靠两条腿。
好在陈梅陈茉姐妹俩这次幸运,路上遇到隔壁村的熟人去县城办事儿,搭上了人家的牛车。
就这样,愣是一个小时才赶到县城,如果走路,得俩小时。
陈茉忍不住咂舌,70年代的农村,可真是穷啊。
就拿她们村来说,还没人能买得起自行车呢。
至于电视机之类的,更是想都不要想,因为村里连电都没有通,大家晚上用的,都是煤油灯。
但这时候的县城,和农村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有服装店,有小商场,也有些零散小户,偷偷摸摸的把自己家东西拿出来贩卖,街道上也算是热闹。
陈茉瞄了几眼,有卖鸡蛋的,有卖鱼虾的,都是些几块钱,利润几毛钱的买卖。
这些小买卖,显然并不能解决陈家现在窘迫的生活困境。
陈茉跟着陈梅一路观望,陈梅找的是裁缝或者饭店之类的铺子,想问问需不需要帮工,可惜店小利薄,大多数老板都表示并不需要。
一家家跑下来,到了快中午,还是没个头绪。
陈茉暗自摇头,这样毫无目的找下去的话,她们今天怕是就要白费力气了。
眼看着陈梅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陈茉想了想,说道:“二姐,反正还有一下午呢,别着急,咱们先去吃饭吧。”
陈梅这才意识到,已经到了中午。如果是她自己的话,忍一忍就过去了,但带着陈茉,总不能这样对付。
国营饭店不用想肯定是吃不起的,小饭馆也够呛,一碗面都要三毛。
最后陈梅带着陈茉,在街边的小摊子上买了几个火烧,老板送一碗免费的凉白开。
如果是以前的陈茉,打死也不肯吃这些东西的。现如今,她已经开始习惯农村疾苦的生活,虽然吃着不好吃,但也要填饱肚子。
姐妹俩靠在街角的阴凉处吃火烧,陈茉这身衣服太扎眼,一个胖丫头满嘴油光从国营饭店里走出来,抬眼就看到了她。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那胖丫头走过来,阴阳怪气的说道:“陈老三,你家都没钱供你上学了,还能吃得起火烧呢?”
陈茉没想到自己蹲墙角吃饭,还能被人这样找茬。
她皱眉咽下嘴里的烧饼,抬头看到那说话的胖丫头,心里顿时有了底,翻了个白眼回击道:“关你屁事。”
这个胖丫头叫做朱霞,是镇上粮站副站长家的闺女。
没错,就是李广才的妹妹嫁的那个粮站副站长,按照辈分,朱霞管李广才叫舅舅,管李广才的儿子李成功叫表哥。
朱霞和陈茉都在县一高念书,当然,和品学兼优又漂亮的陈茉不同,她是用钱砸才能有资格去一高念书的。
因为朱霞好吃懒做,所以身体特别胖,再加上模样也不好,于是学习好,模样好的陈茉,就成了朱霞的眼中钉,经常欺负她。
可往日里,陈茉通常对她的嘲讽不敢理会,这次竟然敢大声反驳,估计是觉得家里人在身边的原因。
朱霞瞄了一眼陈茉旁边的陈梅,阴阳怪气的说道:“当然管我事儿啦,你姐马上就要嫁给我表哥了,大家以后都是亲戚,关心下亲戚怎么了。”
她这么口无遮拦的瞎嚷嚷,惹得四周围的人都频频看过来。
陈梅生气的不行,可她终究是年纪大些,知道这种事情越扯越说不清楚,强忍住没吭声。
“别瞎套近乎,二傻子才愿意做你家亲戚。”陈茉替姐姐出头,一脸鄙夷:“也不看看表哥那德行,喝酒赌博打女人,还敢惦记我二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她模样好看,吐字清晰又能说会道,俏生生站在那里,就连骂人都觉得像是道美丽的风景。
围观群众顿时一阵哄笑。
朱霞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她从兜里摸索片刻,掏出来一个东西,趾高气扬道:“我表哥是有各种缺点,但我家有钱啊。看见这玩意儿了吗,这叫口红,我爸从香港买回来的,七十多块钱一支,像你这种穷丫头,一辈子也买不起。嫁到我家来,是你姐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七十多块钱,这差不多能相当于陈家一整年的收入!
这个年代的人,哪怕是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月工资撑死也就七八十块。
而县城里的朱霞,却可以用它随意的来买支口红。可见在这个时候,贫富差距有多么巨大。
这个价格,让围观看热闹的群众们暗自咂舌,再看向朱霞的眼光就不一样了,没有了刚才的随意戏谑,多了些艳羡。
而且,她话里提到的香港,更是让人畏惧。
要知道,在这个坐火车需要介绍信,去香港需要办通行证的年代,能够去香港购物,可谓是权利与财富的象征。
当然普通人可能未必懂那么多,听到香港两个字,估计就觉得很厉害了。
陈茉也有些吃惊,等她眯起眼睛瞧到那口红上的字儿,暗自松了口气,嘲讽道:“你爸爸可真有能耐啊,去一趟香港,给你买的是上海牡丹日化的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