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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送走了其他的人进屋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
允儿脸颊微红,仰着头,眼睛亮晶晶地望着仲修远,眼里都是期待。
仲修远一如往常般坐在床边,眼眸微垂,姿势舒适随意。他手微微搭在床边,床下落了一地的小石子。
见李牧进来,仲修远抬眸看去,顺着他的视线看到地上的石子后,他有些不自在地收回了手。
李牧并没说什么,进屋后他抱起允儿,把他送到了院子中的鸿叔怀中。
夜已深,往日这时候村里人早已经睡着,也就今天张舒兰这么一闹大家才都没睡。
允儿在鸿叔的怀里打了个哈欠,然后靠在他的胸口,睡意来袭,他两只眼睛眨巴眨巴着就闭上了。
李牧再进屋的时候,地上的石子已经莫名消失不见。
褪去衣服,李牧吹了灯,又躺回了床上。
仲修远屏息等了许久没有等来李牧的询问之后,按捺不住主动开了口,他冷清且带着几分低沉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这样的人,你何必让她?”
竟还让人欺负到家里来了,他怎的就能忍下这口气?
他只是在旁边看着,就已经觉得全身都难受的紧,若不是因为对方只是个普通人,而他又是如今需要隐瞒身份的情况,他那些石子可就不仅仅是打在她的腿上了。
思及至此,仲修远那张漂亮的脸颊上流露出几分冷冽的杀意。
他是极少动怒的,倒并非他冷心冷情,而是因为作为一国之将,他必须有能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不任性而以大局为重。
此刻他却是真的怒了,怒意伴随着杀气不可抑制的迸发而出,让本就被霜气笼罩的屋内更加冰冷了几分。
李牧似是并未察觉,他翻了个身,背对仲修远,“我暂时还不能离开这里。”
他要找人,而人还未找到。
仲修远立刻就想到了这一层,随即而来的是侵入骨髓的刺骨寒气。
是了,李牧之所以回这里,是为了找人。
仲修远也翻了个身,背对李牧,他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但是隐藏在杀气之下的却已经是翻滚沸腾着的酸楚。
仲修远扯了扯嘴角,露出个难看的表情。
他闭了眼,试图不去想,可思绪却不受控制。
一夜辗转难眠,次日清晨,仲修远躺在床上装睡,直到李牧起身离开房间后他才睁开了眼。
阳光驱散霜气那会儿,鸿叔背着个背篓,拎着还迷迷糊糊睡不醒的允儿来了他们家。
“你帮我看着会儿,我很快就回来。”鸿叔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有几分讪讪然。
自打李牧回来之后,他已经不止一次让李牧帮着带允儿了。虽然两人关系还算不错,但时间久了多少都有些不好意思。
可他也没办法,允儿那么小,他们又住在山里头不方便,平时他就连下个地都要把允儿背在身上,再不然就是把他一个人关在家里……
鸿叔也知道自己这样的做法不好,可再不好,总归也要先活着才有办法想其它。
李牧倒并不觉得有什么,允儿他还是很喜欢的。
他接过睡得迷迷糊糊的允儿抱在怀中之后,有些疑惑地看着背着竹篓拿着镰刀的鸿叔,“您这是?”
这个时间天色还早,就算下地也有些太早了。
“四月天山里的竹笋该发芽了,我去看看有没有,好给弄点回来。”这么一说,鸿叔又想起来了,“晚些时候我给你也弄点。”
经由鸿叔这么一说,李牧倒是立刻就想了起来。
三四月的时候,山里的竹笋会发芽,野生野长的东西村里的人谁都可以去弄,所以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有不少人进山搬竹笋捡蘑菇。
而且这东西的味道也确实不错,清炒爆炒晾制晒干后炖汤都鲜得紧,那味儿,李牧仅仅是想想就忍不住咽起了口水。
李牧也是个好吃的人,听了鸿叔这话立刻就动了心,“鸿叔你等我会儿,我也去。”
说话间,李牧抱着允儿进了里屋,掀开被子把允儿放在了仲修远的旁边,然后换了件厚点的衣服就出了门。
拿了背篓,带上镰刀,两人一前一后向着深山野林里头而去。
临出门前,李牧还不忘把自己那一小篮鸭子带上。
这些个鸭子和他以前家里养殖场的那些鸭子肯定是有所不同的,这里的鸭子可没那么娇贵,破壳了后只要过了前几天的时间,大多就开始野生放养了。
霜气才散去,山里头水汽依旧重。
走了没多久,李牧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湿透了。
进了山后,李牧找了个相对平缓的地方把那群鸭子放下,让它们自己四处觅食,自己则是跟着鸿叔往更深处走去。
他们要去采的笋和普通的大笋不同,并不是那种比拳头还要大的一个个的大笋,而是大概手指粗细一节手臂长短的细毛笋。
他们山里头这种笋多,大的那种也有,不过那种笋味道带着几分苦,吃的人也有就是少。
这玩意儿到了时节,长得飞快,一夜的时间就能拔出半尺长的尖。
采笋也有技巧,鸿叔是个老手,简单的总结了下经验教给李牧之后,两人放下背篓就开始往林子里钻。
李牧趁着进林的机会,还折腾了几个简单的陷阱,山里都是宝,李牧可馋得紧。
什么野猪、野鸭、野鸡或者野兔的,但凡是带个野字的,他都想吃。说的夸张点,他将近五、六年的时间没正经碰过什么荤腥了,好多时候看着天上飞的鸟他都流哈喇子。
快到晌午时分那会儿,李牧从林子里头钻出来的时候,鸿叔已经坐在他放鸭子的地方休息。
那群小鸭子被他抓进篮子里面,蹲在篮子里头被太阳晒得懒洋洋的,打着瞌睡。
“采了这么多。”鸿叔看着李牧背篓里面满满的一大背篓竹笋,他拍了拍手,准备起身。
“我还要再去一趟。”李牧道,“去看看之前的几个陷阱。”
鸿叔闻言,这才又坐下继续等待。
片刻后,李牧从林子当中再次钻了出来,再出来的时候他手中有个正蹬着腿的东西,看着那有灰色皮毛的东西,鸿叔瞬间亮了眼。
“这可是个好东西!”鸿叔显然也有些嘴馋,“你小子运气倒是不错,这么大的兔子,整个山里怕是都没几只吧。”
李牧手里抓着只兔子,棕色灰色掺杂的皮毛,足有只小土狗大小。
这东西他们山里头有,精得很,想要逮着可不容易,鸿叔在山里几年都没抓住一只,没想到这次倒是让李牧给抓住了。
其实李牧自己也挺惊讶的,他原本做几个陷阱就只是想要碰碰运气,还真没想到能有猎物。
李牧从旁边找了草藤把兔子腿全部捆了起来,又提了鸭子背了背篓,两人一起往村里走去。
提着只大肥兔子进村,在村口的地方,就有人好奇地凑了过来,等他们回家的时候,李牧抓了只兔子的事情几乎已经是人尽皆知。
进了篱笆院,李牧把背篓放下,鸭子放到一旁,便抓了兔子往厨房走,准备找个东西先给关着,免得跑了。
允儿早已经听到了声音,跑出来一看,见李牧手中拿着个东西便好奇地凑了过来。
“兔子。”李牧拉了他的手,让他摸兔子的毛。
允儿虽然知道这东西,但他还从未见过,这下摸着那兔子的毛就不愿意走了。
李牧由着他在那里玩,自己去了院子中。
这次他和鸿叔两人一人搬了一大背篓的竹笋回来,竹笋弄回来一次性肯定吃不完,所以除了一部分要吃的,另外的还需要先剥了壳,再把竹笋拿去煮了,晒干储存,这样到来一年的冬天前就都有的吃。
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光是剥壳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简单的吃完了午饭后,李牧把竹笋整理了一堆出来,直接连同盆子一起放到了瞪着眼神情呆滞的仲修远怀里。
他自己则是把鸭子放在院子当中让它们自己活动后,准备再去一趟山里,采点野蒜和花椒。
野兔子李牧小时候吃过好多,那会儿他也住在村里,家里的人都爱吃也舍得吃,所以没少吃这些东西,现在回忆起来那滋味都叫李牧流口水。
这玩意儿,味儿好坏得靠佐料衬。
撇去兔肉本身的性凉味甘,质地细嫩味道鲜美不说,若是没有恰当的佐料佐味那这种就算是毁了,糟蹋了,但若是佐料齐全,麻辣鲜香入了味,那这东西就可以说是回味无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