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任大小姐(15)

紫羿叶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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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心的孩子, 钟离越才刚刚到家, 还没有安顿下来呢。四个多月的肚子,跟别人六七个月那大了就。

    不用说了,都不用太夫来看, 青筝自己也知道,这是不止一个了。家里老妈子也都是过来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儿。

    国内都这样了,谁也不知道还会怎么折腾,谁都知道倭国蹦跶不了多久了,可是这多久到底是多久, 谁也不知道。青筝这个状态, 钟离越哪还敢让他待在国内,半强迫的,又马不停蹄的亲自把青筝送到了港岛。

    青筝的身子忆经重得她做不了什么了,闲着的时候, 想想,出来了也好,这样, 以后想要钟离越出来,也有个理由。

    胜利日那天,青筝不过是出门看了看热闹, 回来羊水就破了。还没到八个月呢。

    龙凤胎, 男孩大。折腾了青筝两天两夜, 死过去两回, 都不知道怎么活下来的。孩子生下为都不到五斤重,小猫儿似的。要不是任家就开着药行,家里好药备着呢,再加上遇到了好太夫,真的不好说,会不会一尸三命。

    就是这样,青筝的月子一坐就是三个月,出月子的时候,身子还虚得走路都直抖呢!

    也是因为她的这个状态,使得钟离越下定了决心,他也要撤出来了。倭人打跑了,但是百姓的苦难并没有到头儿,又要自己人打自己人了,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也不想帮着任何一方。哪怕这些年,他已经帮了李先生太多太多。

    男孩起名叫钟离胜,女孩儿叫钟离莹。都是应时应景儿的名字。小名儿青筝就没那么客气了,男孩儿给起了叫闹闹,女孩儿就叫忙忙了。这两个小家伙儿,就是凑热闹和添忙乱。

    老大钟离远都快十岁,已经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了,虽然不能常跟父母待在一起,又有四位老人疼着宠着,没什么原则的惯着,但是小家伙儿还是很争气的,得益于父母的好基因,这孩子学习特别的好,爱好也广泛,音乐,美术,运动,就没有他不爱的,说实在的,有点精力过盛了。这么多事儿,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忙得过来的。

    钟离越与青筝搬到港岛之后,并没有与双方的父母住在一起,而是住在青筝之前看上的一住别墅,在半山上。不是青筝多有眼光,而是她知道,再过上几十年,哪里最值钱。还能不提前入货嘛。还可以跟一些未来的大佬做临居,多好的机会。

    钟离越到港岛之后,没有再开工厂,在青筝的建议下,做了服装和出版的生意。开了一家不大的服装厂,和一家不大的出版社。服装厂嘛,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跟布打交道,不算完全的改行,钟离越是个读书人,也是个很有阅历和品味的商人,眼光是没有问题的,找些合心意的设计师,又有青筝的超前眼光,引领个潮流什么,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出版社嘛,算是钟离大总裁的一个霸道告白吧,专门为自家老婆开的,谁让青筝也算是个文化圈儿的小名人,并且还表明了要把写作当成是一生的事业呢,当人家老公的,舍不得老婆大人被别人家的编辑挑剔只好自己做老板了。

    开创一个新的事业,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好在都不算是太外行,出版社只靠一个人是支撑不了的,青筝利用了自己之前积累下的人脉,请来了大主编,又带了几个作家,自己也出面邀了一些稿子。还回空间查了资料,特别发掘了一些有潜力的,还没有成名的年青作家。

    时间就这么在带孩子和创业当中流逝而过。钟离越的情绪总是不高,他是在战争时期为国出过力的人,看到战争一直不停,他的心情,青筝可以想像,但又没办法说什么。

    一直到建国的时候,钟离越的情绪终于好了些,“不为别的,至少百姓们不用再受苦了。”他是这么跟青筝说的。

    国内没有了让他牵挂的事情,钟离越也就放心了,就算是国内的生意全都被收归了国有,他也没有半分不舍。开开心心的把精力专注到了自己的新事业上。

    五五年,老大钟离远要去米国读大学了,小的两个闹闹和忙忙也上小学了。青筝跟钟离越都已经习惯了港岛的生活,也有了一定的交际圈子,很好的融入到新的环境当中了。

    “楚南,你这几天怎么老是心思不属?是生意上出了什么事情吗?”青筝除了写稿,就是顾着家务,从来不过问生意上的事情,算是个标准的内助。

    “跟生意没关系,是有些事情,我做不了决定。”钟离越看了看青筝,犹豫了一下,还是跟青筝说起。

    “怎么了?”青筝就问。

    “李兄给我写了亲笔信,说国内现在的工业体系不建全,邀请我回去做些工作。”钟离越说完,又看青筝。他是个爱国的人,很愿意为国家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可是他也是个很爱家的人,国内的生活条件,对他来说,并不算是什么秘密,他又不想让青筝和孩子们陪着他回去爱苦。

    “你想回去?”能犹豫,肯定还是想回去了。

    “我还在考虑。那边儿的生活质量,跟港岛肯定不能比,我一个大老爷们儿,好点儿坏点儿都无所谓,可是你跟孩子们怎么办?还有四位老人,现在年纪都大了,也不能再长途跋涉的折腾,还有两家的生意,现在都发展得不小,也不能就这么扔下不管了。”现在任家的药行和金行也都是钟离越在管着,算起来,他手上有四家公司要管,真不是说走就走的。

    “我到是无所谓,什么样的日子我都能过,再说咱们回去了,肯定也有相应的待遇,应该也吃不了什么苦。如果你真的想回去,我看,四位老人还是不要再动了,一是他们年纪终究是大了,国内的条件再怎么样也是有限的。再有一个,生意总得有人坐镇的,就算再等几年,远儿学成归来接手公司,不是还得两位老爷子给保驾护航嘛。两个小的,咱们带着就是了,不能留下来让老人们受累了。”青筝想了一会儿,谈了自己的想法。她知道回去会面对什么,但是,她从来不会让自己成为钟离越的羁绊。只会做他的翅膀,帮着他飞翔。

    “好,好。”钟离越抓着青筝的手不放开,脸上是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的欣慰。“我再考虑考虑,看看怎么安排好公司的事情。”

    老板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有好的管理人员在,就算不能把公司发展壮大,还不至于塌了架子,后世那么多大公司,不是都交给职业经理人,老板不直接参与管理嘛。

    钟离越为了他与李先生之间的朋友之义,和他的一腔爱国情怀,被迫提前了几十年走上了这条路。任家的两个公司,原本一直就是冯右主管,李左跟着钟离越最后一批来到港岛之后,也没有回任家的公司,直接做了钟离越的左右手。也幸好有了他们两个,要不然,钟离越真的走不了。孩子们又小,再没有可以信任的助手,他怎么走。

    陪着老人在家里过完了年,还没有出正月,青筝就带着两个孩子,只带了两个行李箱,就陪着钟离越北上了。

    李先生已经是跺跺脚,神州大地都要抖三抖的最顶端的几位大佬之一。面子实在是不小。位子也早早给钟离越准备好了,回来直接就能上任。分给他们家四口的房子跟宫城很近,是个三进的四合院儿。还是领导考虑到钟离家一直是豪富,特批给的特殊待遇。除了房子,也给陪了警卫员和保姆,除了生活方式不一样了,其实并不算是难过。

    钟离越从回来第一天,就开始进入了一生当中最忙碌的一段日子。也是奔五的人了,每天早出晚归,工作到深夜,精神头儿还特别的足。也是,能在一个新生的工业体系上刻上自己的烙印,确实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青筝除了照顾钟离越和闹闹忙忙的饮食起居,就没什么事情了。组织上问过她的意愿,是否愿意出去工作,被青筝拒绝了。没什么想做的。还不如在家里消消停停的待着呢,多做多错,谁知道以后会不会被别人找毛病。

    在家里一待就是三年,一直到孩子们上初中。青筝被某位大领导亲自出面,请她帮忙,编写教材。才不得不出面的。

    之所以被关注到,还是因为,闹闹跟忙忙两个上学回来,都不怎么写作业,每天都在玩儿,青筝问他们为啥不写作业,两孩子说早写完了,学的东西他们早都会了。青筝才注意到,他们的课本,跟自家孩子的进度不太一致。自己反正在家也是闲着,就动手给孩子们量身定做了课本。后来,被孩子们的班主任知道了,把两孩子的课本,向全班推广,之后又被校长注意到。传着传着,就传到了上面儿。京城毕竟也不是多大的地方。

    教书育人是好事,青筝没什么理由拒绝。何况只是编教材,又不是做老师,不怕以后被骂臭老九。

    因为青筝是外语老师出身,负责的自然就是外文这一块儿。这时候外语课没有普及,实际上很少能用到。真正用得到她的,也不是哪个固定的课目,而是她的理念。

    这样的工作,对于青筝来说,实在很轻松的,每天给钟离越和孩子们准备好早餐,收拾好了,步行二十分钟到单位,下午早早的就下班回来,再忙活一家子的晚餐,晚上,还可以有时间,整理一下港岛那边儿发过来的各种信件,总结出来必须要钟离越处理的,再交给他。为了让钟离越少挨点儿累,青筝都快成了他的秘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