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江湖第一女爱豆》十二

板栗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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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V章订阅不足70%的读者将在72小时后看到正文  时小姐分分钟飙戏,难怪先生都拿她没辙。

    “好吧, 只能在门口看看,绝对不能出去。”

    “我保证!”时嫣做了个对天发誓的手势, 飞快地跑到门边, 往外看了看。管家跟在她身边, 也留意着外面的情况。

    花园里的风越刮越大, 吹得管家早上才打理过的花卉东倒西歪, 这让管家忍不住皱了眉头。陆景然一个人站在风里,衬衫被风吹得鼓起, 像是水面上漾起的波浪。

    渐渐的风变小了,一个黑发男人凭空出现在花园里, 和陆景然面对面地站着。

    “是他……”时嫣记得这张脸,那个像盛开的血蔷薇一样的男人, 霍奇。

    看见霍奇陆景然似乎并不意外, 他打量着对面的人,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你是来送人头的?”

    霍奇还是一副全世界欠了他五千万的样子, 对待亲王, 也没有该有的尊敬:“你是可以在这里抓住我,但在这里动手, 你能保证屋里那位人类小姐能毫发无伤吗?反正我不能。”

    陆景然眸色沉了沉:“你想怎么样?”

    “我是来告诉你,别再叫你的人烦我, 等我做完我的事, 任凭你们处置。”

    陆景然沉吟片刻, 对他道:“我不会让你继续杀人。”

    “你还是先管好你自己的手下吧。”霍奇看着他,提醒道,“上次暗杀你的阿萨迈族的杀手,不是我雇佣的。你的手下,有叛乱者。”

    霍奇说完,屋外又吹起了风,等风停后,花园里已经没了霍奇的人影。

    陆景然独自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转身往屋里走去。

    时嫣站在门口等他,眼里隐隐透着担心:“刚刚那个是霍奇吧?”她之前在电视上看到了通缉霍奇的新闻,画像是根据几个目击证人给的拼图做出来的,虽然不是完全一样,但也有个七八分像。

    她以为风声这么紧,霍奇会收敛一些,没想到他竟然大摇大摆地来找陆景然了。

    “嗯,没事了,你不用担心。”陆景然笑着揉了揉她的头,“我们继续准备火锅吧。”

    “……这种时候你还没忘记火锅。”时嫣嘴角抽了抽,等詹姆斯的实验成功,怕不是陆景然会成为比她还厉害的吃货。

    陆景然道:“你不饿吗?”

    “……饿。”

    晚上这顿火锅时嫣吃得十分满足,上楼后她特地做了一组运动,才去洗澡睡觉。陆景然等她睡下以后,出门去见了个人。

    半山腰的某栋别墅里,一个身着黑色礼服的男人站在客厅窗台前,似乎在欣赏窗外的月色。一名女仆走上来,对他恭敬地说道:“伯爵,亲王大人来了。”

    查尔斯伯爵回过身,正好看见走过来的陆景然。他朝陆景然笑了笑,躬身致意:“晚上好,亲王大人。”

    “晚上好,伯爵。”

    查尔斯将陆景然请到沙发上,自己也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不知亲王来访,有何贵干?”

    陆景然开门见山地道:“霍奇来找我了。”

    查尔斯垂了垂眸,没有说话。陆景然看了他一阵,继续道:“他比我上次见他时,强大了许多。”

    查尔斯低低一笑,抬起头来看着他:“这不是正合我意吗?亲王如此聪明,一定全都猜到了吧。”

    陆景然嘴角微抿,神情看上去不是很愉悦:“你这又是何苦?”

    查尔斯没答话,只是侧头看着墙上一副油画。画上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有一头海藻般的长发,那双带笑的眼睛里,充满了爱恋的气息。

    “听说,你最近和一个人类在一起了?”查尔斯忽然问道。

    陆景然并不意外他知道这件事,作为亲王,他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嗯。”

    查尔斯看向他,眼里的情绪忽明忽灭:“那你要初拥她吗?”

    陆景然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她是不会想变成吸血鬼的。”

    查尔斯笑了起来,像在笑他,又像在笑自己:“和血族比起来,人类的寿命太短暂了,他们就像流星,很快就会离开你。”

    陆景然看向窗外的天空,漆黑的夜幕下,有一两颗星星在闪烁:“曾经拥有过这份美好,对我来说就是天长地久了。”

    查尔斯看向墙上的油画,没再说话。

    陆景然回到自己的别墅时,时嫣正穿着睡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愣了一下,走上前问她:“你怎么坐在这里?”

    时嫣抬起头来,看着他道:“我在等你啊。”

    今天霍奇来过以后,她就一直放心不下,自然也没那么容易睡着。后来隐隐感觉陆景然好像出门了,她跑去敲了敲他的门,他果然没在房间。

    “你去哪里了?”

    陆景然在她身边坐下,无奈地笑了笑:“我去见了一个人。”

    时嫣挑了挑眉梢:“老情人?”

    “……”陆景然抬手弹了下她的脑门,妥协似的道,“我去见了查尔斯。”

    时嫣想了一阵,没想出来这人是谁:“查尔斯是谁?”

    “兴亿的大股东,也是霍奇的养父。”

    “……”这么刺激的吗??

    陆景然握住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喃喃地道:“血族拥有长久的生命,并且能容颜不老,这令很多人类羡慕。可是活这么久,真的是件好事吗?漫长的时间,枯燥的生活,还有蚀骨的寂寞,这些,足以把一个人逼疯。”

    陆景然的话一字一字地敲在时嫣的心上,令她的胸口都闷了起来。她想象不出,独自一人在这个世上活上几百乃至几千年,是一种什么感受。

    “几百年前,查尔斯和一个人类女人相爱了,但因不舍得让对方变成和自己一样,必须依赖鲜血才能活下去的怪物,他没有初拥那个女人。可是,人类是会老的。女人不想让查尔斯看见自己衰老的样子,于是自杀了。她在留给查尔斯的遗书里写道,希望他永远记住她最美的样子。”

    陆景然叙述的语调平缓,时嫣的内心却因为他讲述的故事而震撼。她无法评判这个女人的选择是对是错,但她能理解她的感受。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而恋人还是如初见时一般年轻英俊,任凭哪个女人都受不了吧。

    “深爱的恋人死了以后,查尔斯似乎也不想继续活下去了,他收养了霍奇,并在霍奇的成长过程中,不断地刺激他,做了很多令他恨自己的事。他放任他杀害其他族类,吸食他们的血液变得更强,最终,强大到足以杀死自己。”

    这段比上一段更加令时嫣心情复杂:“不是,他要是真的不想活了,为什么不直接自杀?”

    陆景然笑了笑:“查尔斯的血统高贵,身为血族,他有自己的骄傲。这就是他为自己选择的自杀方式。”

    “……”时嫣不能理解他这种高贵和骄傲,为了他自己,他毁了另一个人的一生,“所以,霍奇会去杀查尔斯吗?”

    “嗯,我今天去找查尔斯,已经证实了我的猜测是对的。”而且,霍奇也如查尔斯所愿,变得更强了。他看着眼前的时嫣,手掌不自觉地抚上她的脸,轻轻摩挲着她光洁的皮肤:“你真的做好准备,和血族谈恋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