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少年乞丐

梨花烟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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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七章 少年乞丐

    “哦,是因为这个啊。”谭锋一笑,耐心解释道:“李明曾经和我说过,南洋那边丛林茂盛,许多人仍是茹毛饮血,可这些人在丛林中如履平地,且他们脸上涂着各种颜色的草树汁。原本他和朕说那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现在想想,未必也没有伪装之效。你想啊,丛林中花草树木何其多?人在其中,到底还是显眼,但是用花花绿绿的汁液一涂,是不是就看不出来了?嗯,这个想法不错,南洋虽然和我们没关系,可是南方山林众多,一旦有地方蛮夷图谋不轨,需要在山林中作战,咱们大夏的官兵如果熟悉了这一套方法,总会有点用处。”

    丛林作战的艰难当然远不止于此,但谭锋身为一个帝王,能想到这一层,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不过皇帝陛下显然并不觉着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见宁溪月只看着他不说话,便疑惑道:“你怎么了溪月?难道我说的不对?”

    “您说的都对。”宁溪月深深吸了一口气:“皇上,您是天纵英才,真的。”

    “你才知道啊。”谭锋哈的一笑,立刻龙颜大悦,能够得到心爱之人真心实意的崇拜和赞美,当然是令人愉悦的事,虽然连他自己都不觉着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在看我们。”

    一直没出声的张宁忽然轻轻叫了一声,谭锋和宁溪月不约而同向那乞丐看去,这里除了陈府守门的两个家丁和那个乞丐以及他们三人,根本没有别人。

    果然就见乞丐在看着这边,谭锋便对宁溪月道:“这乞丐有点儿意思。”

    “皇上,这话您刚刚说过了。”宁溪月呵呵一笑,心想皇上太不禁夸了,我这刚夸完他天纵英才,他就宛如失忆,要不要这么打脸。

    却听谭锋轻声道:“不,我不是说他的装扮,我的意思是……溪月,你没看出来,他其实根本不像个乞丐吗?”

    “没看出来。”宁溪月摇摇头:“如果不是乞丐,谁能忍受穿这种衣服,把自己打扮成这个鬼样子啊?少爷您看,他那衣服一层结一层的,味儿随着风都飘来咱们这里了,当初小宁穿的那一套都比他干净。”

    “也没干净到哪里去。”

    张宁难得的有些害羞,低头搓着小手:“我那会儿其实和要饭的也没什么两样了,那些人都叫我小要饭的。”

    “比这一位还是干净太多了。”

    宁溪月力证,就听谭锋轻声道:“是啊,这样臭的衣服,他如今蹲在墙根下,不该捉捉虱子吗?”

    “咦?少爷,您连这个都知道?”宁溪月是真的惊讶了:皇上今天怎么回事?开挂了吗?民间百态要不要这么了解?

    “从前陈大人赈灾回来后,和朕讲过那些受灾之地附近城郭的情景,说一群群的灾民沦落为乞丐,穿着破衣烂衫,拿着打狗棍和破碗,聚集在城墙根下,如果太阳好,便把衣服脱下来一个一个捉虱子,有那不讲究的,还会将虱子扔进嘴里吃掉。”

    “呕……”宁溪月干呕一下:“皇上,求你别说,不然我中午饭吃不下了。”

    谭锋面无表情看了她一眼:“你昨天也说晚饭吃不下,最后又如何?我看你一口都没少吃。”

    宁溪月:……

    张宁在旁边小声补刀:“不止,李公公说还多吃了一碗饭。”

    宁溪月:……

    “李庄,你个混蛋给我滚过来,明儿我就……我就……”

    宁溪月握拳咬牙低吼,她身后不远处的李庄躲在一个大内侍卫的身后,打死也不肯出去。

    “好了,不单单是这一点,你没看见他碗里的铜钱?”谭锋笑着拍拍宁溪月肩膀,用另一个话题转移了化身为女暴龙的爱人注意力,果然就见她好奇道:“铜钱怎么了?”

    “如果我是要饭的,碗里有两个铜钱,一定会立刻拿进手里,或者揣在怀中,放在碗里容易被人抢走,有时候,狗也会抢的。”

    谭锋:……

    宁溪月:……

    “小宁,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经验这么丰富?”

    张宁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小声咕哝道:“有时候家里揭不开锅,我也会出去要饭。而且我如果遇到姐姐这样的贵人盯着我看,我一定会上前讨饭讨钱,一般都能得手。”

    “没错,这是第三个疑点。”

    谭锋点点头,却听宁溪月意兴阑珊道:“那又怎样?终归都是穷苦百姓,就算这人不是要饭的,怕也是被陈府害过的人,所以这会儿故意来膈应他们。您看,这么大一条街,就咱们几个,可见这陈家平日里是如何嚣张霸道。大概这几日知道圣驾在扬州,所以不敢放肆,等圣驾离开,怕是那人立刻就要倒霉了。”

    谭锋沉吟点头,忽见张宁从袖子里掏出刚才在零食摊上买的一包花生,蹬蹬蹬跑过去,不知和那乞丐说了什么,接着又跑回来。

    “小宁,你做什么?”宁溪月让这孩子吓了一跳,就见他郑重其事道:“我去送他一包吃食,告诉他,在这里呆几天就算了,过两日圣驾离开扬州后,千万别来这里,不然会被这户人家放恶狗咬。”

    “真是个善良的好孩子,不枉姐姐这几天的教导。”

    宁溪月欣慰地摸了摸张宁的小脑袋,眼看陈府两个家丁目光不住向她们瞟过来,她便笑道:“咱们总留在这里,怕是要让人家心里打鼓,还是去别处吧。”

    谭锋点点头:“也好。”说完又看了眼那不为所动的乞丐,忍不住摇头道:“真是想不通,他就坐在这里,到底要干什么?难道真是为了膈应陈家?”

    “想不通就不想了,多简单的事儿。不管是为了什么,只要陈亮被绳之以法,这人应该也就不会在这里了。”

    “也是,在没心没肺这一点上,我实在是该向你多学习,有你这份心性,再复杂的事情,都能变得简单。”

    “少爷,您这真不是骂我?后面还行,就前面那句话,怎么都觉着不像夸奖。”

    “怎么可能是骂你?我真正是羡慕你呢,须知大道至简,这世间的事,化繁为简才是最难的。”

    两人说着话渐行渐远,李庄和侍卫们也忙都跟了上去,待他们的身影远去之后,那坐在墙根下的乞丐忽然抬起头来,向这边看了一眼,然后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森森看向陈府高墙内的屋檐,目光中的杀机一闪而逝。

    离开陈家,走了约莫二十多里路,路边景色便渐渐荒凉,如果谭锋和宁溪月在这里,保准要大吃一惊,因为这里看上去竟是和广陵县的贫民窟差不多,甚至还稍有不如,但问题是,离此处不远,便是盐场,这些人的生活怎也不至于如此困顿的。

    “吴大叔。”

    乞丐喊了一声,瞬间从大大小小的棚子下和茅屋中钻出几十人,看见他,都纷纷招呼道:“启哥儿,今儿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事情有了眉目,我自然就回来了。”

    程启一笑,钻进一个看上去还算宽大的茅草屋中,不一会儿端着碗水,一边喝一边走出来,而茅草屋前的空地上,此时已经聚集了不下三十人,都是高大却瘦削的青壮年汉子,一个个晒得黝黑,面上满是激动渴望的神色。

    “启哥儿,你说事情有眉目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咱们终于可以动手了吗?”

    有人压低了声音问,而茅草屋中又走出一个中年人,手里拎着条长凳,到了一张破桌前,他将凳子一放:“启哥儿,你坐。”一边向四周看了眼,见每个方向都有人把守望风,这才放心。

    “好。”程启将那碗水一口气喝干,伸手抹了一把脸,因为手上沾了水,所以他脸上的污泥立刻被冲刷掉几条,露出如玉般的白嫩皮肤。

    他来到桌子前,坐在长凳上,伸手将桌上一张纸拽过来展开,指着上面的图沉声道:“陈府共有正门,西角门,后门三个地方可以进人。到时咱们便从这三个地方冲进去。只是有一条,大家切记,陈亮和他那些为虎作伥的狗腿子可杀,但是妇孺老人,必须放他们一马,这是关系到大家伙儿活命的关键,一旦杀红了眼,鸡犬不留,到时候我们也是死路一条,都记住了吗?”

    “杀了就杀了,死路一条就死路一条,那陈亮这些年干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就算全家死绝,也是他的报应。老天没有眼睛,我们就来替天行道……”

    人群中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猛地低吼一声,不少人也跟着附和点头。

    程启的面色阴沉下去,耳听得周围议论的人越来越多,他忽然狠狠一拍桌子,沉声道:“都忘了我当初的话吗?陈亮和他的狗腿子固然该死,但他的家人,除了他老婆外,很多小妾也都是被抢去的苦命女子,她们凭什么要替陈亮陪葬?还有你们,你们只为了自己杀个痛快,就把老婆孩子高堂双亲都忘到了脑后?也不想想,你们要是死了,她们怎么活下去?如今是上天仁慈,让圣驾停驻扬州,给了我们一个死中求活的机会,为什么不把握?就为了多杀几条无辜人命,便要将自己赔进去,落一个家破人亡,这是什么混账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