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别走

风流书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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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素衣在家里待了半月,这日终于准备启程前往胶州。她起了个大早,也不洗漱穿衣,只坐在镜子前面发呆。重生初时,她多想掉头就回胶州,从此永不入京,然而现在愿望终于实现了,心底又堆积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愁绪。

    金子和明兰大包小包地收拾东西,连窗户上的纱帘都解下来打算带走。

    忽然,一只鹩哥从敞开的窗户缝钻进来,飞落到铜镜上,歪着脑袋看她,“夫人别走,夫人嫁朕!”它左跳跳,右跳跳,不断重复这两句话。

    明兰倒抽一口凉气,连忙关紧窗户,跑到外面查看,见四周并无闲杂人等出入,这才拍打胸口,瘫靠在门框上。这小东西冷不丁地跑出来,说这些外人绝不能听的话,多闹几次怕是会把她的魂儿吓丢。果然还得尽早离开燕京才是。

    “你一口一个‘朕’,就不怕别人把你当成‘乱臣贼子’给煮了?”关素衣沉闷的心情略微开朗,捏住鹩哥的尖嘴取笑。鹩哥蒲扇着翅膀,想用爪子抓挠,却犹犹豫豫地放下,显然接受过严格的训练,断不会伤她分毫。

    “罢了,这些话日后也无人会听,让你主子自娱自乐去吧。”关素衣从荷包里掏出几粒谷米,召唤道,“来吃东西。我再教你最后一句话,珍重,珍重……”

    鹩哥十分聪明,听了几遍就能重复,关素衣这才将它捧到窗外放飞,目光涣散地看着它消失在皇城方向。走的时候才发觉,留在京中的岁月并非全是压抑与痛苦,也有阳光遍地,明媚春风;更有洒脱肆意,游荡不羁,而此类记忆,偏偏都与忽纳尔有关。

    所以即便心有不舍,也是人之常情吧?

    关素衣不敢深想,飞快捯饬好自己,走到前厅拜别家人。用罢早膳,敞开府门,几十名侍卫护送着七辆车架,意欲前往胶州。来往路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都说高门贵女果然派头十足,出个门竟有如此多的行李,怕是值钱的东西不在少数。

    然而谁又知道,车内细软只有几包,其余皆装载着书册而已,对平头百姓来说它们一钱不值,在关家人眼中却堪比重宝。

    关老爷子捂着胸口念叨,“依依,你外祖家中藏书甚巨,为何还要把咱家的书带走?这一来一回多麻烦?”

    “不麻烦,去的时候我只装了七辆马车,回来的时候说不定会有十四辆,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祖父您大气一点。”关素衣眼角余光往街边一扫,然后顿住。忽纳尔果然来了,脸上蒙着一层□□,肩膀上站着一只鹩哥,正附在他耳边说话。

    他察觉到她的视线,用口型无声祈求,“别走。”

    不走又该如何?难道真嫁入宫中?上次父亲问她君子摄政当如何,这便是暗示她,哪怕皇上再情深义重,二人一旦结合,就会变成纯粹的政治关系。而政治恰恰是最危险也最难以把握的。她是二嫁之身,本就名不正言顺,地位注定比别的嫔妃矮一头,又哪里能统摄六宫?

    况且她连管理赵府都觉得疲累,更不会没头没脑地往刀山火海里跳。

    想罢,她收回视线登上马车,却听车外有人急喊,“老太爷,胶州来信了,您先拆开看看,别是那边出了什么变动。”

    关老爷子拆开信封快速看完,不舍的表情立马被欢喜取代,“快卸车!”他冲侍卫摆手,“别走了,亲家公、亲家母已经在来京的路上了。依依下来,与我回家。”

    “怎么回事?”关素衣掀开车帘询问。

    “皇上要为魏国铸史,为自己立传,特地召你外祖母来京著书。史书哪有那么容易撰写,这次回来怕就走不了了!咱们一家人终于能够团聚了,好啊,太好了!”老爷子欢欣鼓舞,关父却拧起眉头,目露忧虑。

    关素衣立刻跳下车,连连追问,“是真的吗?快让我看看。”直到此时她才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想离开燕京,离开这个给了她痛苦,也给了她欢乐的地方。

    人群外围,圣元帝笑眯眯地看着夫人。她欢喜雀跃的模样那般明显,想来也是极舍不得他的。珍重?他不需要什么各自珍重,只愿把握天长地久。没有他的允许,夫人哪儿也不能去,即便是二位泰山大人也不能安排她的去留。他可以给她选择的自由,却不会给她拒绝的权利,是现在答应还是日后答应,不过是时间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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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程取消,关家唯一不高兴的人只有关父,但他什么都不能说,只得另想办法,所幸科举在即,全国各地的学子皆涌入燕京,此时正可挑选几个合适的女婿人选。仲氏也没有让女儿独守一辈子的想法,趁她还未年满二十,赶紧找好下家才是正经。

    立春这日,玄光大师在觉音寺召开文会,许多文豪、儒生、学子、勋贵,齐聚一堂,互相交流,堪为燕京一大盛事。而今年正逢科举,文会自然成了学子们扬名立万的契机,不知多少人怀揣着攀附权贵的想法而来,企图悄悄走一个捷径,若是有幸被哪一位文豪或贵人看中,很快便能平步青云。

    帝师和太常不就是在菩提苑的文会上被陛下看中的吗?换作旁人未必没有那个运气。万一陛下为了考察今科学子的人品才智,同样白龙鱼服而来呢?这样一想,前来参加文会的人简直络绎不绝,连京中贵女也成群结队到了山下。

    关素衣一大早就被仲氏拎起来穿衣打扮,单衣裳就换了好几套,最终择定一件鹅黄色的齐胸襦裙,外配一袭白色纱衣,裙裾用金丝银丝绣满柳叶,乍一看并不显眼,走到阳光下却熠熠生辉,璀璨夺目。

    这便罢了,她竟取出一根同色丝带,在女儿胸下紧紧绑了一圈,又在胸前打了一个蝴蝶结,将女儿本就丰硕的胸部束得越发高挺,那深深的一道沟壑连关素衣自己看了都觉得脸红耳热。

    “娘,您怎么让我穿这种衣服?太羞人了!”她捂着胸口抱怨。

    “你懂什么?这是从九黎族传过来的样式,大长公主天天穿着这种裙子招摇过市,天气热了连纱衣都撇去,光着臂膀出门,看久了也就习惯了,细细一想还挺漂亮,至少比带袖子的襦裙漂亮。”仲氏弯腰替女儿戴脚链,谆谆教诲,“赵家既不入世家眼,又比不得朝堂新贵,后来干脆连爵位都没了,沦落为平民。你即使顶着一品夫人的头衔,京中也没有贵人看得上,平日怕是少有交际。来了燕京一年,你出过几回门?赴过几次宴?认不认识各家夫人?知不知道燕京城里最时兴的衣裳、珠宝、头面都是什么样式?整天就知道看书,简直白活了。”

    戴完脚链,她搬出许多精致的木匣,替女儿挑选头饰,语重心长道,“你是和离之身,虽然才华出众,性格却太过刚硬。娘说一句大实话你别不乐意,像你这样的媳妇,哪个婆婆敢要?也不怕娶一尊神佛回去,压都压不住。你现在最大的优势便是这张脸,娘不把你打扮得漂亮一些,让各家公子主动开口求娶,怕是没有冰人会上门。”

    她将一套翡翠头面插在女儿鬓发上,捏着她下颚左转右转,喟叹道,“我女儿如此绝色,便是赞一句倾国倾城也使得,到了文会一展长才,这婚事就不用愁了。”

    关素衣一直用手掌捂着自己凉飕飕的胸口,哂笑道,“娘,女儿刚和离,现在不急着嫁人。”

    “你不急我急。闭嘴,给你涂点口脂。”仲氏取出一大堆瓶瓶罐罐,开始往女儿脸上涂抹。仲氏乃农学世家,极其擅长种植植物,更擅长萃取利用。族中女子使用的胭脂水粉均为她们自己调配,效果比内宫贡品更佳。而仲氏是其中的佼佼者,认真起来连朽木都能雕出几朵繁花,更何况关素衣并非朽木,而是美玉。

    两刻钟后,走进屋收拾东西的金子和明兰简直不敢认了,结结巴巴道,“小,小姐怎么穿成这样?”

    佳人倚窗而立,锦衣华服。原本素净的脸蛋涂上鲜艳欲滴的口脂,眉梢两边各贴了一片小小的点状金箔,一双美目用墨笔描绘出眼尾的行迹,慢慢拖长,渐渐上扬,最终悄悄收尾,眸光略一流转便是一段旖旎风情,竟似一把钩子,将人的心尖紧紧勾住,又像一把钝刀,慢慢往你胸口里捅,叫你只能一眨不眨地盯着她才能缓解那心跳失速的痛苦。

    单只这张勾魂夺魄的脸庞倒也罢了,她竟穿着一件最时兴的齐胸襦裙,傲人双峰半露不露,浑圆挺翘;莹白肌肤半遮不遮,水滑细腻;行走时微风拂衣,勾勒出不堪一握的小腰;裙摆随之绽放,再璀璨的金丝银线也比不上她小巧精致的双足与脚踝上不松不紧悬挂的一枚红玉夺目。

    红的渗血,白的剔透,她一步一步不是踩在地上,而是踩在旁人的心弦上。这哪里是去参加文会,却是杀人去的!今日过后,不知多少俊俏公子的心要捏死在她手里。这样想着,金子和明兰齐齐吐出一口气,总算是能呼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