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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睿第二天便出了院,和霍婉一起住进了兰苑。
小家伙因着不暂时不能上学,还郁闷了很长时间,可就在一段时日后妙妙也住进来之后,就不再有任何的怨言了,只每天打着石膏跟在妙妙身后,小跟屁虫一样,屁颠屁颠地要做人家的独臂骑士。
可妙妙显然十分地不领情,总是端起小公主的模样。
两个大人坐在桌边,看着追逐在院子里的两个小人,总算落得一处清静说话的所在锎。
霍婉看着简汐熟稔地端起紫砂茶壶,三起三落地将自己面前的杯子注满,才悠悠开口,“这泡茶总是不好学的,需得能静心才好。我看你状态还不错。看来沈淮墨对你尚可。”
只说是尚可,是因为实在无法揣度一个已婚男人的心思。
若说是他对简汐极好,这段时间来通过自己的观察,那也是说得上的。
只是不能在简汐面前说这样的话。因为说了,就变成了劝。劝她和沈淮墨走到一起。
于理,不合。
简汐自然明白她的意思,将茶壶缓缓放下,素白皓腕也执起一方精致的茶杯,放在唇边浅浅啜了一口,才道,“茶很香,很容易让人喝了上瘾。我不过也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罢了。很好笑,是不是?”
眸中已经穿云带雾,隔着薄薄的水汽,看着霍婉。
这段时日以来,有两个小家伙的陪伴,有他无微不至的照拂,又住在这样与世隔绝的园子里,到是真让她忘了许多。
苏琇二字,更是禁忌得谁也不会去提。
她不会,是因为害怕失去。
他不提,却不知是因为怕失去她,还是失去苏琇了......
“简汐,”霍婉皱了皱眉,隐隐觉得今天的茶水发苦,却也依旧执起壶将茶水再泡了一泡。
深色的茶叶第二泡,溢出了淡淡琥珀色的茶水,不似刚才那般浓烈。
她将简汐面前的空杯注满,“今朝有酒今朝醉,也未尝不可。或许酒喝得多了,才能察觉到酒这个东西,其实是索然无味的,这样才能轻言放弃,不会再回头,你说呢?”
简汐苦涩一笑,心随着那杯中的茶叶一起浮沉了一番。
却并未反驳简汐的话。
时间这个东西太有力量,它总是可以把一切提炼,简化。
到最后再浓烈的感情,可能也只能如这个杯中的茶叶一样,剩下一些淡淡的光晕,让人不再留恋也未可知。
可是......
沈淮墨。
这个眸如星辰,面色如玉,芝兰玉树一样的男人,只怕是丢进回忆里,也只会如恒星不断地闪光,让她想要忘记,也忘记不了吧?
更何况这束光还给了她别样的温暖。
轻轻抬眸,扬了扬秀水一样的眉,看着面前的霍婉,“我的事,暂且不要说了,反正是一个无解的方程式,不如先搁置着,看看老天爷怎么安排。倒是你,住进来小半个月了,总是心事重重,昨天差点把睿睿烫着,你说说,遇上什么事了?”
“......”
霍婉眸光抽离,眼底隐隐露出一丝不安,堪堪地看着不远处在秋千旁和妙妙一起玩耍的睿睿,按下心中惊怕,勉力开口,“我和睿睿孤儿寡母的,能遇到什么事?不过是怕来这里时间长了,工作丢掉,养不活他罢了。”
却更怕自己丢掉工作,又被云朗瞧出端倪,来跟自己争睿睿,到时候不过是螳臂当车,如何能跟云家争?
思及此,背上已是一身冷汗。
失去睿睿......,她会去掉半条命的。这几年带孩子虽苦到她缕缕精疲力竭,可是没有孩子的生活,却是断断不敢想的。
简汐闻言噗地一笑,“你放心,工作不会丢,你只当在这里陪我,我让沈淮墨照样给你算工资!”
语气之中,带了几分乖张之意。
看来沈淮墨对她的宠爱的确不假了,霍婉心弦一松,总算露出一丝笑意,“那我就仗着沈先生讨口饭吃,希望他不要嫌弃我才好。”
“沈某哪里敢?”
沈淮墨不知何时下班回来,长身玉立地站在园子门口,堪堪听见了霍婉这句话,为搏简汐一笑,干脆顺着霍婉的话往下道,“霍小姐在盛世云庭,那是给沈家面子。”
“......”
霍婉刚到口的茶瞬间被喷了出来,猛咳了几声,“沈先生真是会说笑。”
“绝不玩笑,”沈淮墨的唇畔漾起薄薄弧光,眼角皆是宠溺地看着简汐,“不然简汐也不会放过我,我会跪搓衣板的。”
“.......”
谁能料到冰山boss在自己的女人前会是这等模样?
霍婉深深觉得自己的三观被刷新了。
她连忙抬手,招呼那边的两个小朋友过来,赶紧给那对你侬我侬的人腾地方,“来来,我带你俩去洗手,准备吃饭。”
沈淮墨走到简汐身后,伸出手闲适地搭在她的肩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按着她的肩膀,带着恰到好处,却又不让旁人尴尬的亲昵,“坐了这么久,不累吗?”
“哪里累了?”
她又不是上班的人。
“起来走走,带睿睿和妙妙去洗手吧,我和霍婉说一点工作上的事,”他有意支开她。
简汐却以为他要和霍婉说客服部的事,毕竟客服部的经理是苏琇,如果真的留下来听了,只会引得自己不快,不如不要听的好。
她从善如流地点了点头,招呼过两个小朋友,然后牵着他们进屋。
院子里只余下沈淮墨和霍婉二人。
他淡淡抬眸,眸光悠远地看着湖面的一片平宁,十分随意地端起简汐留在桌上的茶杯轻轻啜了一口,“霍小姐住得还习惯吗?”
“......”,霍婉手一抖,十分不习惯大老板这样亲民风,“还好,谢谢沈先生对我们母子的照拂。”
“那便好,你愿意在这里陪简汐,沈某也是求之不得的,不如在这里多住一段时日。”
“......”
多住一段时日,出去了喝西北风吗?
沈淮墨像是看穿她心中所想,便直接解决她的后顾之忧,“工资照发。”
“......”
富家子为了简汐便成了败家子,霍婉焉能不喜?
她心里乐得快要开花,却还是淡淡道,“无功不受禄,这样不妥当吧?”
“甚妥,”沈淮墨放低姿态,“你能在这里陪着简汐,我求之不得。我怕她无聊。”
留在她们母子,怎么看,都是有利的。
只不过另外一个利,他不会宣之于口,更不会告诉霍婉。
“那也好,”霍婉勉为其难地点头,“真是盛情难却。”
“......”,沈淮墨放下茶杯,话锋一转,“如果霍小姐觉得住在这里无聊,也可以叫家里人来陪伴着,多一个人便多一份乐子。”
霍婉嘴角的笑意渐渐消失,目光沉了下来,“谢谢沈先生,不过还是不要打扰了这兰苑的清净。我和简汐两个人,挺好的。”
“也好。”
沈淮墨沉稳起身,将茶杯轻轻搁置好,“我先去看看简汐,你先休息一下。”
说罢便只留下一袭高阔挺拔的背影给霍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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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内。
简汐呼了呼手,头也不回地吩咐着,“玲子,拿那个长盘出来,菜好了。”
“是不是这个?”
身后沈淮墨的清隽声线响起,缠缠绕绕到她心间。
简汐微微一笑,接过他手中的盘子将锅子里那一尾鱼捞起,然后洗了洗手,“准备开饭。”
刚一旋身,却跌进他早已准备好的胸膛。
沈淮墨将头搁在她的头顶,温柔地摩挲着,“这些事情让厨子做便好,何必要你亲自动手?”
她是一块璞玉,有掩不住的光华。
她应该在办公室里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而不是被自己困在这一方小天地里做这样的小事。
他心口一缩,内疚翻涌而出,止不住的心疼。
“洗手做羹汤也是一种福气。”
她笑着开口,“别人求也求不来的。”
只想尽可能地为他多做一些,再多做一些。
这样走的时候,也不会这么遗憾了,是不是?
“以后只许做给我吃,”他霸道地开口。
多像天长地久的承诺。
“好。”
她应着。
沈淮墨心情大好,心底更是温润成泉,再也不想忍耐,就这么低头,衔住她的唇,深深地吻了下去。
似麝如兰的气息卷入檀口,钻入心房,浸入四肢,她根本无力招架。
简汐涩然地闭眼,任凭自己再度沉沦。
沉沦到......万劫不复的那一秒,她是不是就可以涅槃重生?
如是自欺欺人地想着,心中不安,惶恐,却又觉得幸福。
她觉得自己此刻像一个走钢索的人。明明脚下是万丈深渊,稍有不慎就会跌成一堆白骨,可对面的风景却那么诱人,让她不受控地走一步,再走一步......
两个人吻得如火如荼,直到急促的电话铃,将他的动作打断。
沈淮墨不耐地拿出电话,可这个电话却不得不接。
“等我一下。”
“好,接完就好吃饭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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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淮墨走到后院,才将电话接起。
那边的云朗十分暴躁,“沈淮墨,你要找的人,叫金胖子,你说你这么有魅力的一个男人,都被人评成世界级情.人了,你老婆还给你戴这种绿帽子,啧啧,我同情你。”
“......”,沈淮墨眸光在一瞬间似裹了霜,若不是隔着电话,只怕云朗早就被他冻伤,“我的老婆,不叫苏琇。”
“......”,那边的云朗默了默,“合着沈少爷是在玩我?我费了这么大的周章,找人去那片区域打听了那么长时间,你就给我说那不是你老婆?”
“你确定叫金胖子?”沈淮墨揉了揉眉心。
金胖子,他知道。
甚至还打过这个人。
几个月前跟踪简汐,后来又被沈逍带进酒吧差点剁了手的那个刺青男,就是这个人。
后来他专门叫秦朗查了一下此人,发现他常年混迹在盛世云庭,混吃混喝,从来没有付过钱。
而他会出现在沈宅......
电光火石之间,他已经全然明白过来。
金胖子,应该是沈国远的人。
那次跟踪简汐,也绝对不会是为了单纯地报复沈逍打了他,只怕是沈国远授意的......
而苏琇给自己下药那晚,与苏琇欢.好的人,应该也是这个金胖子。
因为秦朗已经查过盛世云庭的监控,沈国远的确在自己提醒他沈逍回到云海之后就去了酒店找儿子,时间上完全吻合的。
沈淮墨咬牙,目光中肃杀之气尽显。
这个沈国远!到底,是要撕破脸了吗?!
“你怀疑我的办事能力?”
云朗的耐心快要告罄,语气已经不耐到了极致,“那个叫霍婉的人在哪儿,我得和她谈谈。”
沈淮墨淡淡勾唇,“这个金胖子在哪里?”
“......”
沈狐狸!
云朗暗骂一句,本想避开的事,却不得不说出来了,“金胖子人在红deng区,但是这个区域,我们云家素来是不动的。”
“云先生真会说笑,”沈淮墨不动声色地开口,“人人都道在云海成多喘口气都要问问云家同意不同意,还有云家管不到的地方吗?”
云朗气得想要砸电话,干脆直接沉默了下去。
用沉默来抗议。
沈淮墨心知他的不爽,却只能暗暗较劲,“霍小姐在叫我们吃饭了,云先生有兴趣一起吗?”
“.......”
云朗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他决定明天就去告诉沈淮墨那些粉丝,你们的偶像那些纯良无害风度翩翩都他妈是骗人的!
“云海的这些地域,被一个云城的人管着。这个人极其不好说话,性格又刁钻古怪。我托人去找他将金胖子弄出来,他便已经说自己早就知道了是你要这个人。说是在那些地方见过苏琇好几次。”
“哦?”
沈淮墨讶然地挑眉。
秦朗的调查这么保密,谁会知道苏琇和这个金胖子的事?
”没骗你,“云朗觉得自己快要被沈淮墨玩残了,”对方在云城势力极大,跟那边好几个世家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云石投资在云城的项目不少,若他执意不肯让我们进去找人,我也不能轻易得罪他。“
”对方叫什么?“
云城。
自己的好友大多都在云城,若是能问出对方姓名,倒也不算难事了。沈淮墨心下安定了几分,知道若是自己开口,云城的叶于琛和秦越天必定会帮着自己。
”周津南。“
”......“
俊眉在瞬间放松下来。沈淮墨淡淡一笑,”此人与我的好友是世交,不算难事。“
”......周津南已经猜到你会这么说,所以他提了一个条件。“
”......“,沈淮墨不解,”什么条件?“
周津南和叶于琛是过硬的兄弟,居然会拿乔?
”他说,要从他的地盘上带走这个金胖子,不是不可以,因为反正死了一个胖子,还有千万个胖子站起来。“
”......说重点。“
”他说,要找他要人,除非找一个人亲自地,带着诚意地,和他谈。“
”谁?“
”沈丹青。“
”丹青?“沈淮墨眸光一闪,已经有些不悦,”他和丹青是什么关系?“
丹青和这个男人有什么交集?
”我怎么知道?!“云朗深深觉得自己被沈淮墨拖下水当免费顾问了,他有这么廉价吗?
”......谢谢,“沈淮墨挂断电话,沉了沉神色,过了许久,才拨出沈丹青的电话。
那边却是一个温润的男声,”淮墨,你找丹青?“
”是,“沈淮墨十分谦和地出声,”姐夫,丹青她在吗?“
PS:关于叶于琛和秦越天的故事,在咖咖的另外一本书《闪婚老公别霸道》里面有,也是很缠.绵的说。有兴趣的亲们可以去看看哈。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陪伴。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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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于琛的人生自出生开始就注定高高在上,
两段不幸的婚姻造就了他孤僻冷漠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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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人生自绑在一起开始,便硝烟四起,战火不停。
婚非得已,走的是眼而不是心。
<p不自禁,爱的是人而不是年月。
若时光有一张不老的脸,是否能一直延续如此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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