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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眉又遇到了那个女鬼,这让她特别惊讶。
“它躲在卖狗肉的那家店的后门那里!”小眉对阿娇说,“那个老头怎么还没把它弄走?”
“客气点。”阿娇把一大捧的百合花放到桌上,分给小眉一把花剪,两人一起剪枝。
小眉会吃惊是因为那个老鬼有这个“职权”可以任意处置它碰到的鬼,除了被它领到阴间去的以外,其余的鬼可以任由它随便吃。而什么鬼被领走,什么鬼让它吃掉,全由它自己做主。
所以它的工作环境非常宽松舒适。
如果把鬼比做人,阴间更喜欢好鬼而不是恶鬼,因为好鬼是由好人变的,好人是最好管的一群人,变成鬼了也一样,它们的自律性高,性情纯善,凡事好讲“道理”,特别是到了阴间后,很多好鬼相信阴间的阎王都是“青天”,被欺负了不会报复回去,而是先找阎王告状。
相反,恶鬼就很讨厌了,它们通常不服管教,天生反骨,阴间的那些老鬼们最讨厌的就是这些恶鬼了——同类相斥。
所以那个老头听说这条街上有一个看起来更像恶鬼的女鬼,应该会立刻把它吞掉才对。它居然没有吞掉,太不可思议了。
阿娇说,“躲在狗肉店后,也不奇怪……”
狗是很特别的一种生物,天生就通阴阳。狗肉店每天杀狗,非常容易生煞气。鬼会躲在那里,估计就是在躲老鬼。
小眉心里好奇,这天晚上关了店以后,她就留了一盏灯,还点了一根蜡烛放在店里的西北角。到了凌晨,店里果然腾起一股阴风。
小眉的眼角看到蜡烛照出的影子倒映在地上,这一点是电灯做不到的。
那个影子就站在她身后。
她装做不知道,咔喳咔喳吃着薯片玩手机,电影的喊杀声从手机里传出来在店内回荡。
那个影子在慢慢偷偷的靠近她。
她还是背对着那个影子装不知道,还伸手去拿桌子上的奶茶。
店里又刮起了一股阴风,老鬼无奈的说【你还年轻,不要去找死。看看地上,你的影子照得老长,你以为人家没看到啊?这开灯又点蜡烛的都是有道行的,以后你要再看到这种屋子,进都不要进。】
那个影子停了。
小眉噘嘴。
老鬼笑着说她,【你也调皮,你姐姐也不管管你?】
小眉两条腿都缩在椅子上,只要那影子再进一步,她就跳到对面的柜子上去了。
“山里鬼才多呢,还都比它凶。我下山来好久没碰到鬼了。”平时只跟人打交道,好没意思。
老鬼安慰她,【不急,这里人这么多,你想找鬼玩,以后机会多着呢。】
小眉转过来,这才看到那个女鬼的真容,它半条腿都隐在地下,只有半个身子露在外面,半长的头发遮住脸看不清楚,穿一件吊带内衣。
“你怎么不吞了它?”小眉好奇的问。
老鬼笑眯眯的说,【我听了她的故事,下不了手了。】
“胡说。我才不信呢。你肯定是想叫它去害人,这样你就可以多吃几个了。”小眉一听就懂了,笑道,“你小心叫娘子撞见,连你也收了!”
小眉吃过亏,而老鬼却在“娘子”手底下安然无恙,她就特别生气,特别盼着老鬼也被“娘子”收走,至少,别轻易放过它。
老鬼苦笑,【你这孩子,心眼真不好。小老儿可从来没得罪过你们姐妹,平时也和和气气的,大家做个邻居不好吗?】
小眉:“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根本不是一路的。”既然不是一路的,又总遇上,她当然盼着这分不清是敌是友的家伙赶紧倒霉。
老鬼——柴容声摸了摸下巴,瞧了那女鬼一眼,道,【只怕要叫你失望了。女公子是不会管这件事的。】
小眉一愣,看这老鬼把那女鬼领走了。
“倒倒倒倒倒!”
灯火辉煌的大厅里,一个西装革履的公子哥站在酒桌上,拿着一瓶香槟朝下倒,旁边的侍者替他接空瓶、递香槟。
这是一个私人性质比较浓的聚会,来参加的都是朋友或熟人,比一般的聚会要疯一点。倒香槟塔只是个小游戏,目的是看人出丑。上面倒酒那人就是故意出丑取乐的,他撸起袖子,脱了外套,衬衣和裤子也早就溅满酒液。
“第四瓶了啊!”下面的人起哄道。
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少的瓶数倒满这一人高的香槟塔,可不是什么容易事,倒得不好,这浪费的香槟就要他来付钱了。
秦青坐在较远的地方,周围没聚堆儿,只有柳意浓和他的两三个朋友陪着,而这几个朋友都是不爱闹的人,看着香槟塔下的热闹,几人也只是慢慢饮着酒笑看。
“一会儿会有歌星献唱。”柳意浓跟秦青说。
秦青不追星,最近一次听的歌还是春晚,她说,“真的?那一会儿能签名吗?”
柳意浓带着秦青玩了这么多回,已经大概摸清她的脾气了。她不喜欢当人群的中心,别人玩她也会给面子的该笑就笑,并不难相处。
但也只是看起来。
年轻人参加这种宴会总会上瘾的,声色犬马、灯红酒绿、俊男美女。很多年轻的男女就算一开始还能保持本心,但争胜之心是每个人都有的,就像《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的颂莲,一个受过教育的新时代女学生,她在被迫当妾前是多么坚定,而只是在几个妾的院子前转了一圈就变了,这是环境给人的影响。
可秦青给柳意浓的感觉就不是这样,似乎在她眼里的世界和世界上的人都有另一副面孔。有时他能看到她看一个人的眼神不对,但那绝不是注目于此人的容色或权势,而是别的东西。
“行,一会儿唱完了你看中哪个就让人喊过来。”同桌的另一个人说。
秦青客气的笑笑,对柳意浓轻声道谢。
那人也没介意,也轮不到他介意。这桌的人都是柳意浓带来的,应该说对柳意浓道谢才是对的。
他姓花,花与蝶。名字就是这个,是他父亲取的,他父亲叫花卉。他们家因为这个姓,男人的名字都有些浪漫色彩。
有这个名字,不是浪子也要当浪子了。
这是柳意浓以前用来调侃的话。不过花与蝶却真的人如其名,很吸引女人,女朋友也是交了一个又一个。不过他这个人看起来却很正经,衣冠楚楚,文质彬彬,他更像个文人或学者。像这样的场合,秦青见过他几次,他都没有带女伴,也不会在聚会中与那些漂亮年轻的女孩子坐在一起,总是和男人们在一起谈天打牌。
柳意浓是这么说的,“越是正儿八经的男人越容易花心,他天生就有保护色啊。像花与蝶这样的,乍一看,精英!就像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十八个小时都在不停工作一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不靠家里,他自己攒下的家业都够他花到下辈子了。”
上回说要结婚请秦青看婚房的人就是他,充做谢礼的玉佩是从拍卖会是随手拍下来的,年代不算久,清中期而已,“也就值个几百万,他赌一场马就这个数了。你真不用放在心上。”柳意浓好似跟秦青特别好,对自己兄弟扎起刀来毫不客气,那玉佩还回去他比她还可惜,“我都想扎他!这小子运气太好了!”
花与蝶运气确实不错。天生会投胎,家里给力;人长得好,全挑爹妈的优点长;聪明!从小就是兄弟们□□拳的第一选择;自己争气,年纪轻轻就攒下一份家业;性格也不坏,没有什么毛病(把柄),于是就成了乘龙快婿的最佳人选,未婚妻也是天之娇女,两人相亲认识,女的一眼就看中了,订婚到结婚也就是半年的事,两边家里也都乐见其成。
柳意浓看到这种人生赢家都有点觉得自己不算老天爷亲生的——人家才是,他这最多算隔房子侄。
所以就在秦青面前狠狠的“黑”了花与蝶一通。
花与蝶有个在他们看来无伤大雅的毛病:喜欢交平民女友。
他换女友的速度很快,一两个月就会换一个,而且所交的女友无一例外,全是他从街上挖出来的。
“他说他每天最放松的时间就是开车上下班时。”柳意浓道,他倒也不是不能理解,这对花与蝶来说确实是最放松的时候了,只有他自己,没有秘书,没有父母,没有保姆,没有未婚妻。
花与蝶不吃窝边草,所以他不碰他的同学、同事、员工、熟识家庭认识的人。他交的女朋友全都是街上碰到的美女。留学时就是汉堡店员工、咖啡店员工、快餐店员工,给社区家庭看孩子的年轻保姆等;回到这里后,同样是各种店员,还有路上发传单的女大学生。
“他不找空姐,因为空姐能查出他的真实姓名。”柳意浓说,“他找的全是跟他的生活完全没有交际的女人。”
之所以是女友而不是别的什么,是因为他每次只跟一人“交往”。而这个女友的保质期也只有一个月左右,当他准备分手,只要消失就可以了,隔上一段时间,如果他还记得就发个消息说分手,如果不记得就听天由命了,反正他也不在意。
“就没有人找上过他?”秦青怀疑的问。这种玩法,听起来他找的又不是很会玩的女人,都是“良家”,那就真没人不死心的要找他吗?
“真找到又怎么样?只是普通谈朋友,还不能分手吗?找上门了,他只要说他已经喜欢上别人了——现在更是可以说已经订婚了,那个女人又能做什么?”柳意浓说。
被这样提醒过后,秦青对花与蝶的观感当然不会太好。
柳意浓又替他朋友说了两句好话,“他这个好处就在虽然算是骗了人家,不过也从不骗很长时间,一个月,感情也不会太深,再说交往时他可是很大方的,女的要什么他都不眨眼的给,分手了也不会太怨恨他的。”
似乎是钱货两清了?
真的能这么轻松?
秦青扫了花与蝶一眼,现在看这个人的气还是完整的,难道做出那种事真的没有报应?她想起柴容声的话,阴间与阳间一般无二,可能“青天”真的只是一种幻想吧……
作者有话要说: 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