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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还被人当成鬼,没想到这次就被人当成仙女了,穆凌低头看了看下面的女人,对她的状况有些同情。
这人现在的样子,跟苏梓画相比差不了多少,当然,看起来最可怜的并不是这个女人,而是她怀里的两个孩子。
刚刚摔门出去的男人称得上膘肥体壮,这两个孩子却异常瘦弱,瘦弱的眼睛都凸出来了,显得非常的大。
对这个女人,穆凌虽然同情却也仅止于此,毕竟这个世界上可怜的女人多了去了,但孩子不一样,看到孩子,再想想这两个孩子的父亲,穆凌的心里不自觉对这个家庭的男主人厌恶起来。
如果这个家非常贫穷,所有人都吃不饱,那孩子瘦点也没什么,但关键是,姚天豪一点都不像是饿过肚子的人。
想想也是,姚天豪在衙门里是管饭的,而他交游广阔又时常给人帮忙,自然决不缺能让他喝酒吃饭的地方,只是苦了她的妻儿。
“仙女?”谭春娟又叫了一句,惶恐地看着穆凌,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人,更没见过这么飘逸的衣服那么漂亮的首饰。她曾经唯一值钱的首饰也就只有那根被姚天豪送走的玉簪,那原本是姚母在她成亲后给她,让她将来再送给儿媳妇的。
又被叫了一声仙女,穆凌的脸上露出许些讶异,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总算明白谭春娟为什么会这么觉得了——她的脚下不知为何竟然漂浮着一些淡淡的白雾,这些白雾很淡很淡,但偏偏给人一种圣洁的感觉。
虽然不知道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穆凌很满意自己的状况,至少这让她和谭春娟的交流变得轻松了。
“你打算一直过这样的日子?”穆凌低下头问道。
谭春娟疑惑地看着穆凌,随即因为想起了什么而变得脸色苍白:“我……我还不想死,我的两个孩子那么小……”
“你放心,你不会死,我也不会伤害你。”穆凌有些无奈地看着谭春娟。
谭春娟终于松了一口气,就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房门被打开。
“你先去看看。”穆凌道,她和谭春娟的交流并不急在一时。
谭春娟下了床来到卧室外面,就看到几乎已经彻底醉倒的姚天豪被董元祥扶着回来了。
董元祥就是当初拿了姚天豪卖地的银子给母亲治病的那人,谭春娟将土地看的极重,一直不喜欢他,而董元祥当然也不会喜欢谭春娟。
“大哥喝醉了,我送他回来。”董元祥冷着脸看了一眼谭春娟,又扶着姚天豪往里走。
姚天豪一声酒气,闻到这个味道之后,谭春娟心里的火就不住地往上冒,两个孩子除了早上的稀粥以外就吃了一人一小块馒头,姚天豪却还能喝醉……酒那么贵,有钱喝酒就不能拿点吃的回家吗?
谭春娟其实一直都是以夫为天的人,在日子还能过得下去的时候,她就算只能吃糠咽菜,看到姚天豪在外面喝酒也不会说什么,但如今家里一粒米都没了……
谭春娟的脸色很不好看,董元祥将醉倒的姚天豪扶到卧室让他躺着之后,就看着谭春娟紧紧地皱起了眉头:“大嫂,我是看在大哥的面子上才叫你一声大嫂,你是女人,只要在家相夫教子就行,别抛头露面地给大哥丢脸!也别管东管西地惹人烦!”
董元祥一直很敬重姚天豪,但却极为讨厌姚天豪的妻子谭春娟,当年他母亲病重他跟姚天豪借钱,谭春娟就给他甩过脸色,这两年更是没少看到谭春娟和姚天豪吵架,还有今天,姚天豪气急败坏地去了他那里之后就一直在喝闷酒,明显心里有事,至于为什么会心里有事,多半又是谭春娟这个女人在家里搅事!
谭春娟心里一肚子的火,而她本身也不是贤良淑德的人,当下怒了:“你让我在家相夫教子?那我吃什么喝什么?有本事你先把钱还了啊!”
看到谭春娟又提到当年的钱,董元祥愈发厌恶这人:“不可理喻!”
“到底是谁不可理喻?你有钱自己天天喝酒,你就不知道要还债吗?”谭春娟吼道,姚天豪的这些兄弟,当初她都是尽力讨好的,那时候姚家很有些家底,姚天豪就常常请兄弟们来家里吃饭,而她每次都会收拾出一桌菜来,等这些人吃完了再收拾干净,然后自己跟公婆就着剩菜随便吃点。
姚天豪是一家之主,是个很有主意的人,当初她对姚天豪就只有崇拜,一度觉得自己能嫁给姚天豪是老天保佑。
“谁像你一样只在乎这些身外之物!”董元祥不屑地看了谭春娟一眼,转身走了。当初母亲去世之后,董元祥就在姚天豪的资助下开了一家小饭馆,和妻子一起操持,因为他很喜欢喝酒,姚天豪也不时会过来,饭馆几乎没什么盈利,姚天豪也因此当众说过让他不用还钱,只要给他们喝酒就行。
董元祥走了,谭春娟看着床上的姚天豪,咬着牙开始给姚天豪脱身上的衣服。姚天豪明天还要去衙门做事,总不能这样一身的酒气。
“你还真贤惠。”一直飘在谭春娟身后的穆凌飘到了谭春娟的前面。
“仙女,你还在?”谭春娟惊讶地问道。
“他这个样子,你还打算伺候他?”穆凌问道。
“他是我男人。”谭春娟有些不解穆凌为什么这么问,她虽然会跟姚天豪吵架,会跟姚天豪撒泼,但姚天豪是她的男人,这点毋庸置疑。
“你没了他说不定过的更好。”穆凌又道,谭春娟和苏梓画不一样,苏梓画真要说起来,其实没什么谋生技能,而她的容貌也会给她带来麻烦,但谭春娟就不一样了。
谭春娟五官不错,但她在娘家的时候一直要干活,跟了姚天豪之后也终日忙碌,于是皮肤又黑又糙,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底层女人。
苏梓画要是独自生活,再怎么扮丑那气质和皮肤也能引来不怀好意的人,谭春娟就不会了,真要有人敢动手动脚,谭春娟多半也能拎把刀上去跟人干架。
穆凌要帮的人就是谭春娟,自然也冥冥中知道了谭春娟这几年的情况,谭春娟在杜家干活虽然赚的不多,但养活两个孩子还是够的,反倒是在多了一个姚天豪之后……姚天豪基本不往家里拿东西,倒是家里有点什么会往外送,以前谭春娟好不容易给孩子做了一件棉袄,在外面干了一天活回家,就发现自己儿子身上的新棉袄换成了一件又破又旧的——姚天豪一个兄弟带着孩子来他们家,那孩子看上新棉袄了,姚天豪就让自己儿子把新棉袄脱下来换了那人的旧棉袄。
这样败家的男人,还不如没有。
“可他是我男人。”谭春娟很坚持,她虽然恼恨姚天豪,但姚天豪毕竟是她丈夫,而且姚天豪再不好,也没有赌钱打老婆之类的恶习,她是从来没想过要离开姚天豪的,只想让姚天豪对她和孩子上点心,顾着点家里。
穆凌又问了些问题,和谭春娟交流了一番,也算是明白了谭春娟的想法。谭春娟怨恨姚天豪不知道顾着家里,但并不想离开姚天豪,甚至可以说,她对姚天豪有很深的感情。
“当初我来镇上赶集被狗追,就是相公把狗打跑的,后来也是我爹说他当众抱了我坏了我名声,他才会娶我,那时候我什么都没有,能嫁给他是天大的福分。”谭春娟道,当初她是配不上姚天豪的,能嫁给姚天豪她高兴地不行。
姚天豪是帮着打了狗,但当时那情况,姚天豪其实完全不用抱着谭春娟……只是那时候,姚家对谭春娟确实算得上不错:“那你想怎么办?”
“仙女,你不是说你会帮我吗?我要怎么让相公顾着点孩子?”谭春娟急切地看向穆凌。
“你想让他惦记着点你们,那就不要他喝醉酒还伺候他了。”穆凌略一沉默,然后说道,谭春娟虽然会吵架,但还是把姚天豪伺候的很好,姚天豪当然不把她的某些话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