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格雷戈里

肥胖症的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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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水终于停了,罗纳德冒着大雨走了一夜,随着夜色加深,野外可以说是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好在附近没有什么野兽,罗纳德便一直冒雨前行,沿着不知道被行人和马匹踩踏了多少年所形成的小路一直走去。

    待到天色微亮的时候,罗纳德的视线中终于出现了一个完全由石头砌成的小镇城墙!

    小镇完全是前世电影中,中世纪时期的风格。

    城墙依河而建,以不规则的形状盘绕起来,通体由石头砌成,高约5米,城墙上面有着身穿盔甲的士兵手,持长矛或旗帜站立。

    罗纳德冒着大雨走了一夜,但是神色却丝毫不见疲惫,反而精神饱满,神色隐含激动。

    走到城门口,两排一共六个士兵昂首站立,手中握着大约2米长的长矛,腰间配着双手长剑,身上披着半身的锁链甲,胸前佩戴着一个翱翔雄鹰的徽章。

    “站住,干什么的?”

    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士兵抬手拦下了罗纳德问道。

    “我是狩猎队的,刚从迷雾森林回来。”罗纳德站在那里,神色平静的说道。

    “狩猎队?”士兵看了罗纳德一眼,尤其是他背上挂着的那把双手大剑,脸上露出一丝诧异:“入城要缴纳过路费。”

    “一个银币!”士兵说道。

    罗纳德愣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这几个全副武装的士兵,从衣服里掏出了一枚银币丢了过去。

    “进去吧,这段时间别找麻烦,格雷戈里这段时间可不安稳。”士兵看了一眼银币的成色,满意的点点头。

    罗纳德一言不发,径自走了进去。

    当罗纳德进城之后,旁边的士兵低声问道:“队长,格雷戈里只有那几支狩猎队,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你真的不记得?”那个留着络腮胡的士兵看了他一眼,用无所谓的语气反问道。

    “真的不记得,他背上的双手大剑这么显眼,我要是见过的话肯定有印象的。”

    “不记得就对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狩猎队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络腮胡士兵伸手抢过银币说道:“要不是我知道他不是狩猎队的,我会跟他要一个银币的入城税吗?”

    “这可是入城税的五倍了!”络腮胡抛了抛手中的银币,得意的说道:“今晚我请客,咱们去喝两杯……至于这个家伙是干什么的,我才不关心,反正出了事有城内的守备队处理,我们这些看大门的就别给自己找麻烦了。”

    “队长高明!”

    身旁的士兵竖起了拇指,佩服的说道。

    不知道自己被一个看大门的普通士兵给勒索了一笔的罗纳德正在格雷戈里的街道上走过。

    格雷戈里是洛蒙斯公国南方边境的一个小镇,因为临近迷雾森林具有一定的地理优势,但总体来讲还是一个偏僻地带的小镇,繁华程度和那些王国核心腹地的城镇完全没得比。

    因为距离迷雾森林最近,而迷雾森林又以野兽和魔兽而出名,所以大陆各个涉及到皮毛生意的商会都在格雷戈里有着单独的驻地。

    平日里各个商会的车队往来不绝,尤其是每年春季末和冬季初的两个时间段,正是各个商会大肆收购毛皮的黄金时间。

    而商会车队运送货物,最需要的是什么呢?

    不是用来打点的钱财,也不是结实可靠的马车,而是……佣兵!

    这些商会每来往一次变会运送大量的货物,而沿途有会经过不少的山川地带,沿途可是有不少的盗贼、劫匪盘踞。

    如果没有可靠的佣兵跟随商队保护,相信任何一个商队都不可能安全的将货物运回到自己的商会。

    所以,格雷戈里内常年盘踞着大量的佣兵和佣兵团。

    而因为这一特点,格雷戈里又被人戏称为是佣兵之城。

    此时,天色微亮,罗纳德走在街道上,便已经看到了不少身穿各式铠甲,佩戴各式兵器的壮汉出现在街道上。

    酒馆、旅馆、妓寮……都是这些人晚上住宿的地方。

    看着这些人或是志得意满,或是迷迷糊糊,甚至是撑着宿醉未醒的身体从一栋栋房屋内走出来,罗纳德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来到异界的感触。

    格雷戈里的地板是青条石铺成的,道路还算是宽敞,但是两侧的房屋分布并不严谨,不少房子的门檐几乎都盖到了道路中间,这也导致道路看起来有种别样的生活气息。

    穿过了几条街道,罗纳德看到了一间旅馆,旅馆上下三层,占地面积不小,门口打扫的十分的干净,正有一个小厮端着一盆清水往门口的青石路上用手泼洒着。

    而在旅馆的正对面,一间铁匠铺也早已经开门做起了生意,敞开的大门内,传来了铁锤捶打时的‘叮叮当当’的清脆声响。

    “旅馆和铁匠铺子做邻居?有意思……铁匠铺每天这么早就干活,旅馆的客人要怎么休息?”罗纳德脸色古怪的看着这一幕。

    不过旅馆门口正在洒水的年轻小厮却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丝毫没有露出不满的神色,仿佛一切都是如此的理所当然。

    出于某种说不出的,似乎是想要体验异世界当地生活的想法,罗纳德抬起了脚步朝着旅馆内走去。

    旅馆内的空间挺大,大厅内摆了七八张圆木桌,和二十多张椅子,不过这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坐在那里。

    柜台后面,一个身材魁梧,挺着啤酒肚的老头正用手臂支着下巴昏昏欲睡。

    罗纳德发现,这个世界的人似乎体格都挺壮实,除了一些小孩子和少年,大部分的成年人都有着一副强壮的体魄,很少见到那些体格瘦弱的男人。

    “帮我开一间房。”罗纳德走到柜台,伸手敲击了两下台面。

    “要什么房间?下等、中等还是上等?”老头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着罗纳德,打了一个哈欠。

    “开一间上等的。”

    “上等房,十个铜币一天,你要开多久?”

    罗纳德直接掏出了一枚银币放在柜台上:“这个够住多久?”

    “一个银币,上等房可以住十天,你确定要住这么久吗?”老头看着银币,终于提起了一点精神。

    “那就住十天吧。”罗纳德点了点头。

    反正罗纳德刚来这个世界,对许多事情都还一无所知,倒不如在个城镇多休息几天,也可以趁机多了解一些所需要的知识。

    “住十天,算你九个铜币一天,剩下的十个铜币可以折成一顿饭钱。”老头捏起了银币吹了一下,然后放在耳边听着。

    似乎是银币的成分还不错,老头满意的点了点头:“臭小子,快点过来带客人去房间休息,然后准备一点吃的送进去。”老头朝着门口正在打扫卫生的少年小厮说道。

    “这边请。”

    门口那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厮快步跑了过来,腼腆一笑,站在罗纳德旁边微微躬身,态度恭敬。

    虽然罗纳德昨晚淋了一夜的大雨,身上早已经湿透,看起来十分狼狈,但是他身上的锁链甲和背上挂着的大剑却是一个很好的招牌。

    锁链甲、大剑……能够随身佩带着这种武器的人,要么是部队的军官,要么就是佣兵。

    罗纳德的装扮怎么也和军官扯不上关系,那显然就是佣兵了。

    不过对于普通人而言,佣兵要比军官更难伺候。

    因为军官有很多都有贵族的背景,大多十分注重礼仪,就算是平民在军队里面熬出了头,在军队纪律的约束下也有着一定的自律性。而佣兵则不然,他们都是刀口舔血的存在,今天生,明天死,实在是在正常不过了。

    所以大部分的佣兵脾气都不怎么好,寻常人可不愿意轻易的得罪他们,就算不会被杀那么恐怖,但是被揍一顿也是没地方说理去。

    沿着木质楼梯登上二楼,在那个少年小厮的引路下,罗纳德来到了走廊拐角处一个房间。

    房间挺宽敞的,里面摆着一张双人床,一张木制长桌,两把椅子,还有一个衣柜。

    家具自然算不上是什么上等货色,但是却打扫的很干净,窗户敞开通风,房间里面没有任何的异味。

    走进去打量了一下,床单洁白,干净,铺得整整齐齐的,虽然昨夜下了一晚上的暴雨,但是床单却丝毫没有潮湿的痕迹。

    站在窗口,外面传来叮叮铛铛的打铁声……这间房刚好和路对面的铁匠铺的正对面。

    “老杰克整天打铁,的确是吵了一些,不过关上窗户就好得多了,这间房的隔音效果还是不错的。”少年有些拘谨的解释道。

    罗纳德摆了摆手:“没有关系,就这间吧。”

    “请问,您要不要我为您准备一些早餐?”

    “都有什么?”

    “早餐有浓汤和面包,对了,还有一些角菜。”

    少年依旧是拘谨的很。

    “都给我来一点吧,不过要热的。”罗纳德转过身,径自将身上的锁链甲脱掉,丢到一旁的椅子上:“再去给我准备一套干净的衣服,我不要穿过的,直接出去给我买新的。”

    取出一枚银币,直接丢给了少年:“有多的你就留着吧。”

    “明白了,您放心吧,我给您准备了早餐后就去买衣服。”少年接过银币,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感谢您的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