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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早上,费林便开始张罗着摘收西红柿,这才一个星期,剩下的西红柿又已经成熟了。
至于新种的那些,暂时还没有成熟,需要再等一段时间。
一般来说,西红柿是分批次成熟的,十天八天就能采摘一次,只不过产量只有第一次采摘的一半左右就是了。
而且,只要不拔掉棵苗,它还会继续生长开花、结果,只不过产量会逐渐减少许多,到后面的西红柿个头也会小许多,还有股酸涩的味道,变得不好吃了,这才会铲掉重新种上。
而且在南方地方,大部分时间都可以种植,所以,算起来,西红柿是非常高产的,也无怪乎市场上的西红柿都是物廉价美。
费林这些施过超级化肥的西红柿更是不在话下,不但时间缩短了,产量也没减少多少。
林正义听说这么快又可以摘收,还亲自赶来了一趟验验货,作为常年和蔬菜打交道的人,他自然知道二次以上的西红柿味道会比第一批出产的差上一些。
省城、禅城、深圳等地的分店都顺利开业,前景一片光明,他也就没必要天天盯着。
他不是挑剔不收,而是要在心中有个度,如果味道差了,甚至和普通的西红柿一个样味道,那就不能放到旗下高级的餐馆作为主打了,必须运到当吃低一些的饭店去。
不然受到客户投诉,他刚打出来的名气可就一夜回到解放前了,这是绝对无法忍受的。
“还是这味道,百吃不厌,和上次一样,照原价收。”一试之下,心情大好的林正义一挥手说道。
他还怕之前的西红柿那鲜美的味道是偶然呢,现在看来,费林这小子是掌握了某些秘诀啊!这样他就放心了。
“那些新种的,我看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收获,产量不低呀!”林正义欣喜道。
这里蔬菜的产量高,他比谁都高兴。大家就知道他高价收购,却很少人真正清楚他从这里赚了多少钱,完全就是暴利呀!
还有收购站,得必须尽快建成,不然那些闻腥赶来的奸商,天天和他抢货源,那就太恶心了。
他旺客大饭店在其他城市陆续开张,那火爆的场面,直接引起不少同行的注意,已经有人开始打听蔬菜的来源地。
趁着现在那些狼还没得到消息,尽快将这里霸占比较好。
就摘西红柿,货也不多,费林没有请别的村民,家里就养着几条大汉呢!平时供他们吃供他们喝是干嘛的?这不就派上用场了!
这些家伙天天优哉游哉,惬意无比,到处溜达找节目,也是时候体验一下劳动子弟的光荣了。嗯,这也是一个体验生活的好节目!
林豪、魏远征等几个白吃白喝的家伙也有点不好意思了,看到有活干,自然也不说什么,不过,很快就叫苦不迭了。
“这些农活倒是不怎么辛苦,但重重复复同样的动作,让人很烦呀!”林豪开口道。
“心还是浮躁,你没看到人家进厂工作的工人,一年四季都重复一样的工作,也没有绝望。这种事情,习惯就好!”费林开口道。
早上的露水比较大,让魏远征都束手束脚。
虽然他们不是什么小白的富二代,也有过奋斗拼搏,不过那种累是心累,和这种纯体力的劳累滋味各有千秋,足以让人慢慢回味。
这次西红柿的收获依然有好几千斤的收获,由于人不多,还要采摘、搬运,等忙完时都已经上午十点多了。
林正义早就回去了,他的餐饮业正处于上升期,大把活要忙,否则看到平时在家里懒懒散散的林豪干活这么卖力,不知道会有什么想法呢!
还好,林正义回去会派人来运送,也有伙计会装车,不用他们继续帮忙。不然,林豪几个已经浑身湿透的家伙说不定就坚持不下去,撂担子不干,那可丢人丢大发了,特别是蒋雪也在旁边。
不过人家一个小女生,自然是大家都让着的,那叫一个轻松自在,时不时还有闲情玩个自拍发朋友圈,心情不知多雀跃。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啊!这待遇也差别太大了吧?
蒋雪基本上就是来打酱油的,到后面手机直播了一会,让大家看看费林的收成。
满屏幕新鲜诱人的西红柿,看着就很有胃口,一大波的观众舔屏,表示今天得吃西红柿。
忽然,蒋雪看到了惊奇的一幕,看到了一个可爱的身影。那东西,很多人都认识,就是刺猬!
“大家睁大眼睛瞧,看到了什么?”蒋雪神秘地说道,然后,将镜头慢慢移过去。
走进直播间的,是一个正在偷吃番茄的刺猬。只见它已经将西红柿从藤上咬下来,然后小心翼翼用嘴滚动番茄,准备搬回去。
“我靠!南方也有野生的刺猬?刺猬怕热的呀!南方很少见的。”有人立即发表自己的看法。
“少见多怪,刺猬生活的范围很大,不足为奇!”
“刺猬还有储存食物的习惯?我怎么没有听说?”一看那小刺猬的行为,就是准备将西红柿搬回家的吧?
不少人表示无语,偷吃了还要打包,不够老实呀!
“哈哈!你们可能不知道,在我们苏南,刺猬被称为偷瓜贼!就喜欢它贼脸兮兮的模样,它心里可能还在得意,没有人发现吧?”
“靠近一点偷拍,留下证据!”
“偷瓜贼别跑,你已经被包围了。”
……
刺猬其实就住在这蔬菜园不远,晚上的时候,它还偷偷溜进来,在蔬菜园这里挖了一个洞,作为临时的住所。
现在滚动的这个番茄,是它挑选了好久的,必须搬回去。
看到那么有趣的一幕,不少观众纷纷送上小礼物,还让蒋雪继续跟踪。
不远的林豪他们也注意到了这里的异常,走过来,看到蒋雪一根手指竖在嘴边,示意不要出声。
当他们轻手轻脚过来,看到正在偷番茄的刺猬,也顿时哭笑不得。谁说这些动物没有智商的?
刺猬体肥矮,爪锐利,眼小,毛短,浑身有短而密的刺,刺猬在夜间活动,以昆虫和蠕虫为主要食物,一晚上能吃掉200克的有害虫子,所以也被老百姓称为益兽。
它除肚子外全身长有硬刺,当它遇到危险时会卷成一团变成有刺的球,它的形态和温顺的性格非常可爱,有些品种只比手掌略大,因而现在有很多人将它当宠物来养。
这种动物有非常长的鼻子,它的触觉与嗅觉很发达。它最喜爱的食物是蚂蚁与白蚁,当它嗅到地下的食物时,它会用爪挖出洞口,然后将它的长而粘的舌头伸进洞内一转,即获得丰盛的一餐。
当然,也不是所有地方都欢迎这种动物的。在新西兰,以前是没有刺猬的。但自从引进刺猬之后,因为没有天敌,于是过度的繁衍使之逐渐成为一种灾害:因为主要食物“虫子”不够,它们开始搜寻蜗牛、蚯蚓和鸟蛋等作为食物。
“还会吃番茄?”林豪有点意外。
“它是杂食性动物,不用管它,祸害不了多少作物,反而能清理虫子。”费林开口道。
就在费林准备继续工作,不再关注的时候,一条蛇忽然出现在大家的面前。蛇不小,有一米长左右,正在朝移动的刺猬溜过去。
看到蛇,费林跟蒋雪都忍不住往后退一步,脸上出现惊容。要不是看观众们喜欢观看,蒋雪都忍不住要逃跑。
对于没有脚,扭动身躯前进的动物,蒋雪都有种恐惧感,或者说恶心的感觉。这种感觉,相信很多人都有。
“厉害咯!蛇竟然想吃刺猬,怎么吃?”
“哈哈!蛇就是眼睛瞎的,看不见。全靠舌头感应,它怎么知道是刺猬?要是知道,肯定不会主动去招惹。”
……
要知道,在刺猬的食谱里面,可是有蛇的。
事实上,蛇还真不知道自己盯上的是刺猬,感应到一团热能在前面,体积不大,自己应该能吞下去,就兴奋地冲上来。
蛇的动作还是很快的,头抬起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张开大嘴,咬向刺猬。
这一咬,就日了狗!嘴巴传来剧痛,可能还有点蒙,对方是怎么伤到自己嘴巴的?楞了一下,不信邪,再次张开嘴巴。
刺猬早就发现了不知死活的东西,将自己卷起来,把后背的刺竖起来。
“尼玛!这有点欺负人呀!让人家怎么吃?”
“无敌了,老虎来都奈何不了。那条蛇也够笨的,还不吸取教训。”
“突然感觉那条蛇很可怜!”
……
蛇不但准备再次下口,还围绕刺猬一圈,将其圈在中间,准备勒住刺猬。
“我去,这就是找死呀!”
“也是近视得可怜,这么近都看不清楚那是刺猬吗?”
……
果然,不出意外,悲剧还是发生了。蛇伤痕累累,嘴巴跟身体都被刺猬刺得满地打滚。
对于送上门的菜,刺猬穷追猛打。不过,蛇应该是怕了,迅速溜走,刺猬虽然防御无敌,但速度实在让人不敢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