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回归平静

晨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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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室待的时间不过二十多分钟,让沈哲发现了内心最大的担忧。

    就是他本身的文学修养,能否承担将来脑海中那些作品必然带来的巨大名声和荣耀。

    即使他一直在这方面充实自己,但一个世界的文学成果太沉重。

    和街坊、同学甚至钟离这样的非专业人士聊天,他尚能谈吐自如。但面对那几位文学大师的时候,就有了战战兢兢之感,他们那种平和中透出的淡然根本不是他现在能达到的水准。

    就像原时空宿舍几位同学的卧谈会。

    一位博览群书的杨姓同学不太爱插话,但他一旦开口,便口灿莲花,旁人难以追及。

    这便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老先生随口说的“沉下心”,无非是多读书罢了。

    一个渊博的学者或大师,看起来就和普通人不同,归根结底无非也是读的书比别人多。

    还有一个问题,他缺少一个方向。

    老先生问他最擅长写什么的时候,当时竟然觉得无法回答,下意识一直认为什么类型他都能写。

    因为芯片里什么都有。

    不是自己的东西,总是无法真正掌握,这又回到彩票中了头奖的问题上了。

    青春、童话、武侠……已经涉足的地方太多了,刚在休息室内还冒出搬一本科幻小说的念头。

    贪多嚼不烂,沈哲已经感觉被噎住了。

    “《第一次亲密接触》完成后,心思都放在武侠上吧,哦对,《舒克和贝塔》也不能忘,其它的先放放。话说如果全部搬运过来,几大武侠宗师的作品就够我一辈子忙的了。”

    被钟离送回小区门口,上楼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林语菡走在前面,忽然咦了一声:“家里怎么有人?”

    302的门开着,林远志正坐在客厅。

    “爸,你怎么回家了?对了,今天怎么没去看颁奖?”林语菡道。

    林远志却道:“小哲回来了吗,我找他有点事。”

    沈哲门口听到,连忙走进去,道:“林叔叔,您在等我?”

    林远志向他招招手:“小哲,来来,我这有篇稿子你看看,最近见到最优秀的稿件了。”

    “噢。”

    喜欢金、梁作品的读者大致知道,他们的作品开篇往往循序渐进,步步推进,好几章主角不现身很常见。梁师甚至很多作品连主角都没有,有的却是好几位主角,等于没有主角。

    《笑傲江湖》的林平之,《倚天屠龙记》的张翠山,狠狠把当时的读者戏弄了一番。

    《龙虎斗京华》如果说有主角,应该是楔子就出现的那位老尼姑——柳梦蝶,贯穿了全文。

    这种情况放在后来的网络文学,那就差不多是必扑的节奏。

    而另一位武侠大师古龙却不同,擅长开篇就能抓住读者的眼球。

    比如《陆小凤传奇》:“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你永难忘怀的人。”首先就点出了主角。

    然后几段话,便刻画出熊姥姥、老实和尚、西门吹雪、花满楼四位人物。

    还能让人过目难忘,栩栩如生。

    现在的侠客小说哪种都不太像,每部基本上都有主要描写的角色,但似乎都不太突出。

    因为想象力差,小说中的“武”设计的也不好,比如大部分侠客拿着十几斤的大刀,主角拿一把二十几斤的重剑,似乎也强不了多少。

    正邪不分,用剑的都是正派人士,奇门兵刃都是歪门邪道。

    手中这篇稿子,依然模仿的《龙虎斗京华》,以情节推进故事发展,主角也弱化了。

    文字很有梁师的味道,才情斐然。

    书名《草原飞鹰》,开篇是一个楔子却没有开篇词,一位中原少年流落草原,身怀秘籍,飞鹰相伴。

    受网络小说熏陶的沈哲却很容易就看出这是主角,和别人不同嘛。

    秘籍是金手指,飞鹰是宝宝。

    沈哲读了一遍,只有三章三万余字,便感觉林远志真的发现一篇质量不错的稿子。

    难怪这个侠客迷一见就挪不开眼睛。

    “林叔叔,您准备把这篇稿子在《华夏青年》上连载?”沈哲问道。

    林远志点点头:“我觉得可以。”

    沈哲笑道:“林叔叔,您才是武侠主编吧,没必要专门回家一趟啊。”

    林远志道:“你的武侠专栏,总要和你说一声。”

    “这完全没必要,我也是杂志社的一名作者,总不能不让别的作者发表文章吧?”

    林远志也没在家吃饭,拿着稿子匆匆又去了杂志社。

    沈哲回到家随手把获奖证书扔进抽屉,一个文学奖反而不及见到那位老先生重要。

    尤其是最后老先生露出再见他的意思。

    心里猜想老先生是因为人老变小真的喜欢通话呢,还是被小重孙缠得紧了,要是真喜欢的话,事情就好办了。

    接下来直到开学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沈哲都准备宅在家里看书。

    顺便把《白发魔女传》码出来,保持两天一章的速度就够了。

    林语菡自从开始画那两只老鼠,美术课都不去了,速度也越来越快,现在好像到三十多集了。

    只是稿子都存在手里,没往《少儿365》投过去。

    ——书房,下午。

    此时的林语菡正在一个笔记本上写写画画,沈哲凑过去一看,原来是心情日记。

    林语菡感觉身后有人,连忙捂住。

    “阿哲,走开!”

    沈哲哑然,他也没有偷窥少女私密心情的癖好,无辜道:“什么都没看到!”

    “哼!”

    过了一会,沈哲道:“我说语菡,你不会在本本上记着我的坏话吧?”

    “没有!”

    沈哲去了客厅,杨欣出去了,估计是去哪家有高考孩子的人家回礼去了。

    倒了两杯水回到书房,发现林语菡又拿出一个本本。

    “阿哲,你多久没给我写诗了?”

    沈哲道:“很久吗,上次那首临江仙不是上个月的事吗?”

    他写给林语菡的诗当然都是情诗,还是这个时空没有出现过的那些经典情诗。

    如果那些诗人词人知道沈哲竟然用自己的作品讨好女孩子,或许还会很欣慰呢,柳永这人例外。

    林语菡再也没看过冷月清秋的诗集。

    翻翻本本,林语菡道:“这一年一共才八首。”

    “好吧,我再添一首。”

    沈哲想了想,从脑海里找出一首,接过林语菡递过来的纸笔。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原时空爱尔兰诗人叶芝的《当你老了》,袁可嘉翻译的版本,是沈哲个人比较喜欢的一首诗歌。

    热烈真挚的爱情诗篇,但如果代入创作背景,却是一首摧人心肺的悲情诗。

    二十三岁的叶芝认识了毛特·冈,便一见钟情,并且一往情深。

    一则羞怯,一则认为她不会嫁给穷学生,备受煎熬。

    接到她一封信,误解了其中的信息,以为对他做出了爱情的暗示,跑去求婚,被无情拒绝。

    毛特·岗嫁给了一位少校,婚后失意,丈夫也早亡。

    但依然拒绝叶芝的追求。

    叶芝的一生好像都是为了证明这首诗,《当你老了》也产生于某种痛苦和不幸。

    最后沈哲还是花了一个小时把这个故事写了下来,当然,叶芝曾经向毛特·岗的女儿伊莎贝拉求婚的事情就算了。这种情节对于华夏人来说,接受起来实在太难。

    看得林语菡泪水涟涟。

    “好了,知道你这样就不写了,你想啊,追求一辈子都没追上,这个人得多差啊,你哭什么?”

    林语菡愣住,咬着牙拿笔要戳他。

    “你故意的是不是!”